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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大学“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5年11月18日11:21  山东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山东大学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作创新,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共8人。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各专业共招收5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120401)专业招生3人,各招生专业具体情况参见相关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计划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原则上1个及以上的名额招录边远欠发达地区和未设立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省份的生源。
  三、报考条件
  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报考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
  3.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 已经获得硕士学位。
  5.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名
  报考该专项计划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需根据我校要求交纳报考费。
  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20日。
  五、资格审查
  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1)。
  (2)专家推荐书两份(附件2),复试时交至报考学院。
  (3)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 
  2.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7日-18日
  3.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20日。
  所有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七、录取
  1.根据考生的思想政素质、初试复试成绩、体检结果、工作实绩择优录取。
  2.本专项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培养,录取单位、被录取人员和所在学校三方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者不予录取。
  3.本专项计划各专业之间可在满足调剂要求基础之上互相调剂,非报考本计划人员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录取,报考本计划人员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八、学制与学费
  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培养费每生每年10000元。
  九、联系方式
  1.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中心校区明德楼B321房间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334
  2.相关学院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0531-88364074,联系人:盛老师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0531-88377040,联系人:田老师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附: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原标题:2016年山东大学“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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