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16年专科与本科“3+2”贯通培养模式试点班
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您好!衷心祝贺你被我院与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合作举办的专科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本科试点班录取,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热烈欢迎您的到来!为使您顺利到校和更好地学习、生活,现将报到入学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准备。
一、入校前准备工作
㈠学生档案转接:入学报到前,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所在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办理考生中学档案转移手续。经密封,自带档案到校(或委托县区招办代寄),入学后由班主任收转。
㈡组织关系转接:是党、团员的,到原毕业学校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㈢户口关系转接: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要求,新生不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㈣报到时,请带好《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党或团组织关系、本人学生档案及学习用品、衣物等,并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也可入学后另拍),其中:1寸2张、2寸4张。
㈤乘坐火车的新生,购票时凭《录取通知书》可享受票价优惠。赴学校的交通费、食宿费、行李托运费等自理。
二、学费及其他费用
㈠根据鲁政办发[2000] 68号等文件规定,每生应交:
1.第一学年学费5000元;
2.第一学年住宿费800元(预收,据实际住宿条件确定)。
㈡用于学习生活等费用:
3.第一学年教材资料费510元(预收,多退少补)。
4.住宿用床铺卧具统一标准,建议购买。全套总价约379.92元,学院代收(多退少补),配备标准另附。
5.新生军训服统一配备,每套约97.08元整(学院代收)。
6.学生在学期间生活费用自理。
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山东省和潍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大学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潍坊市有关规定执行。个人交费部分待开学后由系部代收,学院统一办理。
8.为保障学生权益,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在校和实习期间的责任风险,消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学院为新生购买本年度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含校方责任保险),费用由学院承担。
以上①+②+③+④+⑤项合计共6787元整。
㈢交费方式:(新生可任选其一)
【方式一】新生预存,银行代扣
学院统一为新生以学生本人身份办理了农业银行卡(已随通知书寄出。此卡除日常办理银行业务外,以后每学年学费缴纳及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领取等均使用本卡,请妥善保存),请新生在开学报到之前,尽早到当地任一中国农业银行激活农行卡并修改密码,尽早办理预存款手续。学院将委托银行代扣应缴费用(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卧具和军训服费)。收据待新生入学后统一由所在班级转发学生本人。
【方式二】网上缴费
新生可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进入“网上缴费”-“校园安心付”界面进行网上转帐。以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为111111,根据页面提示完成缴费流程。学生可使用任意银联卡缴费,无手续费。
【方式三】手机客户端缴费
进入手机应用市场或扫描下面二维码下载并安装“校园安心付”手机客户端。
安装完成后根据提示输入手机号,选择所在院校“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用身份证号绑定身份成功后,点击上方的“缴费”标签,进入缴费界面,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注:特殊原因未办理农行卡或未收到农行卡的,或不方便网上转账的新生,也可在报到时持现金或使用银行卡现场刷卡交费。
三、入校报到
㈠报到时间:2016年8月27日(农历七月二十五,周六)
㈡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88号(潍坊市市政府东邻)
㈢报到地点:学院北教学区明星路广场(专业系新生报到处)
㈣报到路线:
1.乘火车、长途汽车报到的新生:请到达潍坊站后注意接站标志,学院将在报到当日安排专人在潍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出站口接站。接站时间为8月27日7:00—22:00(如新生错过接站时间,请直接到我院报到)。新生也可在潍坊火车站乘坐18、68、55路公交车直达学校,或在潍坊长途汽车总站乘坐33、55路公交车,或在市内胜利街或东风街换乘16、77路公交车到“北海花园B区站”下车;或在潍坊火车站乘坐20路公交车,到市人民广场站下车,东行约600米即到。
2.自备车辆行高速路到校报到的新生:
由西往东行:青银(济青)高速G20公路“潍坊”出口→沿北海路→胜利东街口→左行至“潍坊电视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由东往西行:青银(济青)高速公路“潍坊东”出口→309国道→健康东街→胜利东街→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北校区。
㈤新生报到联系方式:
动物医学系:0536-3086152
新生QQ群:
动物营养与水产系:0536-3086421、3086426、3086148
新生QQ群:
食品与药品科技系:0536-3086155、3086430
新生QQ群:
四、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身体健康检查以及学籍信息检索核查,根据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五、新生资助政策
㈠绿色通道:学院为特困新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无障碍入学。
㈡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因家庭经济困难有贷款意愿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学生持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发给的《贷款受理证明》即可到学校报到、注册,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金额高上限为8000元,具体申请流程请参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向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
㈢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及各类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4000元)及各类企业助学金。
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请新生认真阅读随本须知一并发给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如实填写本册中所附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入学后交所在系部。
㈤新生参军入伍有关事宜的说明:应征入伍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允许退役后2 年内入学。新生在入学报到日之后的一周内,应以“参加应征入伍事由”通知所录取系部,按延期入学备案。待批准入伍后,须将《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邮寄或送达学院招生就业处。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