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16年普通专科单独招生考试通知
一、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查询:4月15日前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合格考生请按如下安排参加考试。
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536-3081030、3086253
二、考点设置
1、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考点:北校区3号教学楼B区
学院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与金马路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北
报到时间:4月15日下午2:00-5:30(考生必须先行报到进行信息确
认、领取准考证。无特殊情况,16日考试当天,不再办理
报到手续)
考试时间:4月16日,上午9:00-11:30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36-3081030、3086253
2、临沂考点:临沂兰山区职业中专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16号(兰山区成才路与通达路交汇处西约350米)
报到时间:4月15日下午2:00-5:00(考生必须先行报到进行信息确
认、领取准考证。无特殊情况,16日考试当天,不再办理
报到手续)
考试时间:4月16日,上午9:00-11:30
考点负责人:王老师 徐老师
*注:在职人员报考执业兽医师考生全部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考试。
三、考生报到及信息确认流程
1.考生出示身份证,核对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
2.阅读并签署考生承诺书;
3.交验书面材料;
4.缴纳报考费80元;
5.领取准考证。
须交验的书面材料包括:①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同或相近;②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须提交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或资格证书及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③执业兽医师方向班考生须提交现工作单位证明材料,补充完整报名表。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笔和文具外,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检查是否有重印、漏印或缺页现象。如有,请立即举手报告,否则在开考后,考生如发现上述问题,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6.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考生号、姓名、座号、考生类别等内容,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七、开考30分钟后不准入场。距考试结束30分钟内,经允许可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必须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等待考试结束铃响后方可离开考点。
八、应在规定的试卷和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不准将试题、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一、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按试题、草稿纸自上而下的顺序排放好,坐在座位上,等候监考员查收。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十二、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原标题:2016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单独招生考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