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型本科
2016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现场答辩安排
一、答辩时间:
2016年12月26日上午9:30开始
二、论文答辩条件
1、本科两年学费和教材费已全部缴清;
2、已经取得专科毕业证且能在学信网上查询;
3、已经通过本科考试计划所有科目(所有成绩在一张考籍表上)。
三、论文答辩地点
2201(教育类答辩1组)
答辩组组长:张永洪
2203(教育类答辩2组)
答辩组组长:曾诚
2205(汉语言文学答辩1组)
答辩组组长:赵俊
2207(汉语言文学答辩2组)
答辩组组长:王玥
2208(法律答辩组)
答辩组组长: 曾瑜
2301(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答辩组)
答辩组组长:张华
2304(社会工作与管理答辩组)
答辩组组长: 卿捷
2305(环境艺术设计答辩组)
答辩组组长:李瑾
2310(工程造价管理答辩组)
答辩组组长:张观炼
四、答辩相关安排
1、参加答辩的学生需提前向导师报到,以便导师确定答辩顺序和做好答辩安排;论文的相关材料(提纲、定稿、导师指导等)以导师意见为准;
2、答辩时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论文定稿两份,以及考籍表,一并在答辩时交给导师(这些材料将作为上报论文答辩成绩的材料交给川师大办,申请本科毕业证时还需要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3、考生自备PPT进行3-5分钟左右的论文陈述,包括选题缘由、资料收集情况、论文结构、写作过程情况、解决策略等;
4、导师组将随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5、答辩结果(通过或不通过)当场公布,答辩具体成绩不公布;
6、答辩结束,可自行离开。
五、其他相关说明
1、2015级全部课程(统考、省考、论文)已完成者,由于专科毕业时间为2017年6月,申请本科时间为2017年11月,答辩时间为2017年6月领取专科毕业证后一天。
2、费用没有交清以及省考办认定不符合答辩条件者,答辩成绩无效,需重新参加答辩;
3、四川师范大学办根据省考办的新精神,如果对本科论文指导及答辩出台新的规定,导致个别答辩成绩无效的,按照新的答辩规定进行重新答辩,不再保留答辩成绩。
4、鼓励所有本科学生自行提前选择导师完成论文,达到答辩条件后可以及时答辩。
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