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
为了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现将201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招生导师必须是经过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同时具有良好品德,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主持或主研参与科研项目,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
二、审核标准
1.导师年龄
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57周岁;专业技术四级岗人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专业技术三级岗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专业技术二级岗人员,年龄不超过62周岁;院士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2.科研及论文
入选当年度“双支计划”第五层次及以上的博士生导师或第八层次及以上的硕士生导师,可免于招生资格审查。未入选当年双支计划或双支计划层次不足的导师需具备下列条件,方具有对应的招生资格。
①博士研究生导师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在EI、CSCD、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至少4篇;科研经费账户余额达到8万元(自然科学类)或3万元(人文社科类)以上。
②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EI、CSCD、 CSSCI、ISTP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科研经费账户余额达到3万元(自然科学类)或1万元(人文社科类)以上。
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EI、CSCD、CSSCI、ISTP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科研经费余额达到2万元(自然科学类)或5000元(人文社科类)以上。
3.其他
近三年无拖欠研究生助学金发放的情况;近三年无研究生集体投诉;近三年发表或指导研究生发表的文章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招生专业、方向要求及调整办法
①博士、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每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只能在一个二级学科内招收研究生。已完整培养一届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可在对应层次的一个二级学科下的2个方向招生,尚未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的导师只能在对应层次的一个二级学科下的1个方向招生。
需要调整招生学科的研究生导师,在一级学科内调整,须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跨一级学科调整,须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主管校长批准。
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只能在一个专业类别招生。需要调整招生专业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须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主管校长批准。
四、工作安排
7月10日前,所有导师都要在网上完善招生院(所)和招生专业等信息(网址:http://yz.***.cn/dsgl/,用户名:本人工资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四位)。未入选当年双支计划或双支计划层次不足者,请交相关材料到导师所在院(所)进行审核。
7月16日前,院(所)审核导师条件,确定2016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汇总后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各院所报的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进行审核,确认2016年招生指标可分配名单。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30日
原标题:2016年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