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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2016年06月17日23:20  四川警察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学院概况

四川警察学院始建于1950年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四川警察学院。2011年10月学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是全国第一所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省属公安本科高校。学院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是四川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学校。

学院地处四川省泸州市。校园绿树成荫,环境舒适优雅,是省级 “园林式学校”。学院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四川基地、四川省公安厅警官培训基地、四川省公安民警心理训练基地、公安部国际维和警察选拔培训点、东南亚国家警察培训点、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四川省战训基地。学院在66年的发展历程中,办学特色鲜明,育人成效显著,先后为共和国培养输送了6万余名警务专业人才。学院毕业生中先后涌现了8700余名英雄模范。以一级英模姚建云、蒋敏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用对党和人民的热爱和忠诚,书写了“为有牺牲多壮志、誓将热血铸忠魂”的警察人生;以一等功臣董金凤、蒋茂华为代表的在校生英模、以“李鹏飞、巫从文、董梅华”学生群体为代表的在校生英雄群体,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践行了预备警官“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神圣誓言。学院被誉为“警察的摇篮,英雄的熔炉、精神的铸所”。

学院现有分属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等一级学科的9个本科专业,开展了培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现有在校生6500余人,教职工453人,教授等正高职称47人、副高职称101人、博士12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公安部教学名师2名,省级教学名师4名。

学院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公安部、公安厅党委全面深化公安教育改革的重大部署,秉持“服务公安工作、贴近公安实战、回归公安本位”的发展战略思路,进行重大专业学科调整,从2015年起,全面停止法学以外的非公安类专业招生,积极有序推进应用型、紧缺型公安专业建设,基本建立起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3个一级学科下的8个公安法学类专业,形成“3+8+X”的学科专业发展态势。

学院推进“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 5年来,共计向27个校外实践基地派出实习学生5700余人次。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安保维稳中,学院成建制派出学生进行警务援助,横跨近20个省市区,共计20余批次,师生12000余人次。广大师生勇于担当、不畏艰险、甘于奉献的精神,赢得了当地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仅汶川地震灾区警务援助,就有2000余名师生立功受奖,“3?14”、“3?16”藏区驻训维稳300名师生,有154人荣立三等功、146人受到嘉奖。

2013年,学院法学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被确定为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为我院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搭建了更高的平台。2014年,学院交通管理工程和刑事科学技术等两个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被确定为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为提高警务人才素质和能力,培养适应公安警务岗位需求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学院也成为国内第一所开展本科人才培养创新型工作的省属警察本科院校。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秉承“公安教育必须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办学理念,弘扬“忠诚为民、勤学成才”校训精神,坚持建设具有鲜明政法公安特色的教学型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目标,求真务实、团结奋进,为政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目前,学院正深化公安教育教学改革,力争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四川警察学院。

 

二、招生计划及相关情况

(一)招生计划

1.公安专业

公安类专业只面向四川考生招生。(学院在川招生代码: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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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批次

1.公安类专业(提前批本科):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指挥、禁毒学。

2.非公安专业(本科第二批):法学。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学院现有条件,在校外语学习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2.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

(四)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录取。

(五)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三、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我院: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二)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四)未婚;

 

四、招生条件

(一)公安类专业

1.政治条件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规定的要求,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年龄

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

(1)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2)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两耳无重听;

(4)无口吃;

(5)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6)无传染病;

(7)肝功检验事项(不包括国防生和公安现役院校)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

4.体能测试政审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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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公安专业

1.只需在本二批填报志愿,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

2.由于我院实行统一警务化管理,建议:身体有缺陷;男生身高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的考生慎报。

 

五、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1.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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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须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所在页)、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做好体能测试相应准备。

(二)政审

1.政审时间:6月25日-6月30日 18:00之前

2.政审办法:考生经面试合格后,在面试现场领取由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出具的《政审通知单》,考生按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政审通知单》、高考《准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自行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名政审,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公安机关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公安类专业志愿。

 

六、学习待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七、收费标准

治安学、侦查学、公安管理学、禁毒学、消防指挥、法学等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1200元/学年。

 

八、奖贷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一)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三)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九、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传真:(0830)3108557  3109557  3108458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34号

邮   编:646000

网  址: http://www.***.cn

   电  邮:  scjy_zsb@***


原标题:2016年四川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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