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以下招生单位将利用部分招生计划试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同时仍保留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计划、“3+2+3”本硕博连读计划等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敬请关注。详细内容请访问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动态更新)。
306 水利水电学院/水利学国重室
401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402 临床医学院
406 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
502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