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0号)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考院〔2016〕24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二元制”招生录取工作,参照国家、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泉州轻工职业学院2016年“二元制”招生考试方案。
一、招生资格
(一)“二元制”试点项目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学校暨首批“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学校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30号)的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授权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与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联办机电一体化技术,与福建安踏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联办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是福建省首批“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具备上述两个专业“二元制”招生资格。
(二)招生对象
1、2016年我省二元制招考的招生对象为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被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程序
(一)考核依据
“二元制”入学申请者要通过我院与合作企业联合组织的文化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与岗位技能测试。
(二)考试地点
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恒安集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安踏集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日期 |
时间 |
测试专业 |
科目 |
分值 |
总分 |
6
月19日
(星期日) |
14?U00―15?U3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化综合知识考试(笔试) |
100 |
总分200分 |
16?U00―17?U30 |
专业基础与岗位技能测试(笔试) |
100 |
14?U00―15?U3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文化综合知识考试(笔试) |
100 |
总分200分 |
16?U00―17?U30 |
专业基础与岗位技能测试(笔试) |
100 |
三、录取程序
(一)录取规则
学院将本着“公平竞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录取工作。
1、综合总分=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基础与岗位技能测试,综合总分200分。
2、学校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总分平行时,按专业基础与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时间安排
1、
6月 20日
前,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2、
6月 23日
前,学院将拟录取信息通过省考试院网站数据上报平台报送省考试院。
3、
6月 25日
前,学院通过“二元制招考数据上报平台”系统,打印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加盖院校公章后上传省考试院审批。上报结果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照审批结果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