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
为促进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确保课题研究任务保质、按时完成,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学院决定对2016年获批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获批的9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下阶段研究计划、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三、检查方式与要求
1、本次中期检查按学院分组进行项目答辩。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项目的检查工作。
2、每个项目组于4月28日前向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提交《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并准备答辩用的PPT。
3、请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于5月10日前组织专家听取项目组的中期检查答辩汇报,同时认真检查各项目组的中期检查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验记录本及阶段性研究成果等项目材料。
四、检查结果与处理
1、请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对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逐一评价,并在中期检查表中“院部意见”栏内填写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通过和未通过四种,其中优秀和良好的比例分别不得超过学院总项目数的20%和30%。
2、请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将检查结果按排名从高到低制成《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3、对于通过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学院将预拨项目部分经费;对于本次检查未通过的项目,学院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项目学院将对学生本人、指导教师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且在今后申报同类项目时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五、报送材料
1、《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2、《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以上材料需有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医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各一份于5月15日前报送到招生就业处1510室。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玲,电话:2663508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齐齐哈尔医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