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
广西民族大学科技楼一楼大厅。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如考生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的单据现场确认,在考试时必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报考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若未办理身份证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
(1)凡是学历学籍不通过者(含现役军人及部队院校毕业考生)均须提交认证报告,已提交申请还没拿到报告的凭受理回执单可以进行现场确认。
(2)港澳台地区、国外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凭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证明进行现场确认。
(3)考生因毕业后改名或更换身份证号码而无法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和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4)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非应届生除了提供第1、2点的材料外,还需视自身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在广西的非应届考生可凭广西区内身份证或户口薄进行现场确认。
(2)户口不在广西的非应届考生可凭广西区内工作单位证明或居住证进行现场确认。
(3)户口在广西的区外院校应届毕业生如已选择广西区内报考点,也可凭广西区内身份证或户口薄进行现场确认。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供第1、2、3点的材料外,还须出示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5.网上报名编号(即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显示的9位数字报名号,格式为4508XXXXX)。
四、现场确认流程
1.考生必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将现场确认需要的材料交工作人员核对;
3.照相(采集考生图像信息);
4.考生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领取《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并签字,同时签署背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考生没有在本人《报名信息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名确认或未将本人《报名信息表》交回报考点的,本次报名无效。
五、关于退费
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报考费的,在现场确认时由考生本人填写《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退费申请表》,报考点汇总后报招生考试院审核,核实后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退费方式: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账户。
此外,因考点不接收考生报考而使考生多次重复报名缴费的,允许考生申请退费。
六、其他事项
1.网报时考点选择为“广西民族大学(4508)”并到本考点办理过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考试地点均安排在我校东校区,具体考试地点请考生于考试前三天,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考场座位安排。网址为:http://yjs.***.cn/。
2.考生于2015年12月14-28日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部网址:http://yz.***)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27日。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考生须知
1.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2.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3.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刑事处罚;
4.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在未来三年内不允许报考。
八、特别提示
1.考生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考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签字,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对考生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我校不予受理。
2.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在现场确认现场设有“考点咨询处”,若考生对于报名过程有不了解之处,可前往咨询。
广西民族大学
2015年11月5日
附件(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告内容):
1. 网上报名公告
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 XX省(区、市)高等教育成绩证明
4.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退费申请表
附件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对每一位考生的基本要求。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时点击同意后视为认可)。请每一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郑重签订。
附件2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提交真实、准确的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附件3
XX省(区、市)高等教育成绩证明(样表)
(2015)自成绩字第 号
同志参加我省(区、市)高等教育
专业(本科),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按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应考 门课程,该同志已完成 门课程(见下表),且全部合格。
序号 |
课程名称 |
成绩 |
学分 |
特此证明
省级机构名称(公章)
2015年 月 日
【考生须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4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退费申请表(样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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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点 |
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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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银行 |
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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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交易金额 |
流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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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银行 |
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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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交易金额 |
流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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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银行 |
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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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交易金额 |
流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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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申请 |
考生签名:__________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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