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招生计划:40人
专业名称 | 学历性质 | 学制 | 计划 | 备注 |
学前教育 | 普通中专 | 3年 | 40 | |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户籍或者学籍在青岛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籍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 2016年 4月 21日- 4 月23 日(8:30-16:30),到城阳职专招生就业处(办公楼一楼东头)报名。
2.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报名:
(1)有纹身者;
(2)《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手册》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均低于C等;
(3)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会考成绩每科均低于C等。
(二)测评方式
1.综合素质测评:
学校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手册》及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等材料,对学生初中学业水平综合评价给予评分,此项占总成绩的30%。赋分标准:初中已经结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为10分,B为7分,C为5分,标志性成果市级及以上每项3分,校级每项2分,以上均可累加,总分不超过30分。
2.面试:
(1)仪表端正大方,手指完好无损,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皮肤病。
(2)行走步态无跛行;脊柱无明显侧弯;无驼背;
(3)语言表达以说话为主,口齿清楚、语音准确;语言规范、流畅自然,表情大方。
(4)音高模唱、节奏,听辨老师用钢琴给出的音并唱出来;考生模仿老师打出的节奏。
(5)自选歌曲一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声音自然洪亮,具有一定表现力。
(6)视力无色盲、色弱。
(7)形体要求,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匀称,五官端正。
(8)可自选舞蹈一段,或做广播体操,要求动作舒展协调,表情自然大方。
( 9)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家史。
以上成绩可以累加,总分不超过60分。
3.加分项。在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乐器、舞蹈、声乐、表演比赛获奖者,按国家级、省级、市级等次分别加10分、5分、3分,取高项,不累加;在大型活动中担任主持、礼仪者(凭证书),按国家级、省级、市级等次分别加10分、5分、3分,取高项,不累加;以上两项加分项限选一项。
4.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成绩。
四、录取办法
(一)不分志愿先后,所有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60分以上),由学校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
(二)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自主招生录取以学校测评成绩为准,录取的考生依然要参加中考,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三)自主招生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业学校(包括:“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取消。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青岛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备注 |
4月21日- 4 月23 日 | 8:30—16:30 | 报 名 | 提交相关材料 |
4月24日 | 8:30—16:30 | 测试 | |
4月25日- 4 月27 日 | 8:30—24:00 | 公示 |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
4月28日- 4 月29 日 | 8:30—24:00 | 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以及相关处室主任为成员,下设组织协调组、考核专家组、监督小组三个小组,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成立监督小组,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届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学校地址:城阳区流亭街道仙山东路88号
咨询电话:88697908 88697926
咨询时间:8:30—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
监督电话:88697937
八、本方案由青岛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