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6级研究生:
为保证2016级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研究生排课情况、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及网上选课等问题说明如下:
1、系统登录说明:
研究生登录系统网址(用IE-8.0以下浏览器):http://211.64.205.214/pyxx/,分别输入自己的学号、密码,密码为个人的出生年月日(共8位数字,例:19930120),即可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个人主页。
2、学生课表查询:此功能不受系统开通时间限制,任何时间都可以进入系统查询。
3、系统开通时间:8月30日12:00~9月2日18:00,在此时间内,学生学期注册、提交培养计划、学生网上选课必须完成。
4、个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后,请进入〈培养管理〉菜单,首先点击〈学生学期注册〉(当前学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进行注册。请注意:今后每学期学生个人都要进行网上注册,否则会影响系统相关选课功能使用。本学期进行学期注册时,请仔细填写个人信息,不如实填写或填写不认真、提供信息错误者,责任自负。
〈学生学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生源地”: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考入我校研究生的:选择填写高考时户籍所在省。
②往届生考入我校研究生的:选择填写研究生入学前的户籍所在省。
(2)“毕业学校”、“授学士学位单位”、“获学士学科门类”:在下拉选项中选择,如系统选项中没有本人的毕业院校、获学士学位及学科门类名称,可不用选择填写。
(3)“获得学士专业”:请填写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全称。
(4)“入学方式”:
①参加2016年1月全国考试的:会计(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选择填写“其他联考”,其他专业学生一律选择填写“硕士统考”。
②推免生:一律选择填写“硕士免试”。
5、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说明如下:
请进入〈培养管理〉>>〈提交培养计划〉菜单进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由研究生导师严格按照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来制定,各专业培养方案可进入〈公共信息〉――〈学历博士 (或硕士)培养方案〉菜单查询。请注意: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学分低要求按学院各学科的培养方案执行。
培养计划在系统提交审核后,请进入〈培养计划查询〉菜单点击打印纸质文本2份,并经导师及各学院院长签字后,请务必于9月2日前将1份纸质文本送交研究生培养科备案(由各班班长收齐统一送交,黄岛校区学生可交至研究生处综合科),1份送交学院保存。另外,学生可多打印2份,自己与导师留存备查。如打印时系统提示安装打印插件,可联系班级助管员安装打印插件。
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时须注意:在所学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课程中进行选择,如需要跨学科选课,则必须与个人培养计划一起提交《跨学科选课审批表》(见附件2),由导师、学院审批,研究生处复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个人培养计划中:“开课学期”:表示本学科(专业领域)预先对该课程或必修环节的安排学期。学院具体执行时,可能会有调整,研究生必须以学院具体安排为准。
6、研究生网上选课说明如下:
制定了个人培养计划后,仔细对照个人培养计划和学院已开设的课程,必须将开设课程中与本人培养计划相同课程全部选定,不能遗漏。余下课程学院将于下学期开设(第一学期末将再次选择第二学期所修剩余的课程)。
研究生进入〈学生网上选课〉菜单进行网上选课操作。请根据注明的操作指示,注意选择成功后,相关显示条会变蓝色。选课结束后,可进入〈选课结果查询〉、〈学生课表查询〉再次核对。请注意:如没有进行学期网上选课,则会导致个人课程成绩无法录入管理系统,后果自负。请务必于9月2日下午6点前完成网上选课,逾期选课系统将关闭。9月2日可再次查询本人课表,以免上课时间、地点有调整。
大型公共课分校区开设,有的课程人数较多,研究生处根据人数的多少分成若干个上课班级,研究生选课时必须正确选择,分班情况见附件1。
7、若已经网上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并且网上已选课,但之后培养计划又有变动,必须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如课程有删减,学生必须先将网上已经选的课进行退课→再将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进行删减;如课程有增加,先将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增选上→再进行网上选课。
个人培养计划签字上交备案后,如需要修改,必须履行补选/退选课程审批手续。
8、请及时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课表,确保按时上课。专业课上课时间如与公共课上课时间(或专业课之间上课时间)有冲突,造成无法网上选课,请与各培养学院联系协调,调整专业课上课时间;如公共课之间上课时间有冲突,无法网上选课,请直接与培养科联系(85071138)。
附件1:大型公共课程分班表.xls
附件2:跨学科审批表.doc
研究生培养科
201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