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我院自主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
学院自主招生秉承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学院负责、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代 码:14522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
联系电话:0951-2035292
基本情况: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坚持高职、中职学历教育及技能鉴定等多层次办学,具有颁发全日制职业技术大、中专层次学历证书和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资质。学院占地220亩,建筑面积36000多平方米,教职工160余人,是一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综合专业艺术院校。现开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表演、杂技等10余个专业门类,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学校曾多次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彰,连续八年被银川市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招 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招生办公室),主要承担考试考核和纪检监察工作。
四、招生范围及对象
1、我区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户口要求按照《宁夏普通高等招生考生报考条件中的有关户口和学籍的规定》执行。
2、区内高中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方向) | 招生计划 | 招生对象 |
1 | 650219 | 音乐表演 | 20 | 区内高中应、往届参加高考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 |
2 | 650207 | 舞蹈表演 | 10 | |
3 | 650216 | 舞蹈编导 | 5 | |
4 | 650202 | 戏剧影视表演 | 5 | |
5 | 650101 | 艺术设计 | 15 | |
6 | 650202 | 播音与主持 | 5 | |
7 | 650209 | 服装表演(化妆与造型方向) | 5 | |
8 | 640102 | 导游 | 5 | |
9 | 650402 |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 10 | |
总计 |
80 |
六、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一)前期宣传。利用学院招生网全面宣传我院2016年自主招生各项规定。制作招生宣传材料,在相关高中学校设立招生宣传材料发放点,并进行现场宣传。开通电话咨询,全面为考生服务。
(二)申请报名。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填写《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或网上报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nxyszyxy@***。考生集中的学校,学院招办统一上门办理报名手续。()
1、2016年宁夏高考报名证明。
2、1寸免冠近照2张。
(三)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填写报名表的同时填报志愿,按照填报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
(四)报名时间:3月10日-4月10日。
(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录取。
(六)公示。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网(www.***)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请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宁夏2016年高考,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七、考核内容及方式
由学院组织考试和测试,分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考试。
1、命题:由宁夏自主招生高职院校统一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专业技术基础知识、综合素质。
(2)考试内容:依据2016年宁夏高考大纲要求。
(3)考试方式:专业面试、闭卷笔试。
3、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项目 |
|
4月16日 | 08:30-10:00 | 语文 | 笔试 |
10:30-12:00 | 数学 | 笔试 |
|
14:00-18:00 | 1、艺术类专业按职业技能考试内容执行。 2、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艺术设计(无美术基础者)参加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礼貌修养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等综合素质面试。 |
面试 |
(2)考试地点:银川考点设在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其他考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4、考试评分。
(1)音乐表演
①专业测试(占专业总分60%)。
声乐方向: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朗诵诗歌(或散文)一首。
器乐演奏方向:演奏自选独奏曲、练习曲各一首。
②视唱练耳测试(占专业总分40%):模唱(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构唱(音程、三和弦),视谱即唱(旋律、节奏)。
(2)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①形体软度测试:(前旁后腿、肩、腰、胯、脚背),(占专业总分40%)。
②力量测试:(爆发力和弹跳力),(占专业总分5%)。
③形象:(长相五官),(占专业总分5%)。
④自选舞蹈一段(占专业总分40%)。
⑤舞蹈即兴表演:(占专业总分10%)。
(3)舞蹈表演(幼儿艺术方向)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30%)。
③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占专业总分40%)。
(4)影视表演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4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③形体: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④表演:即兴小品,(占专业总分40%)。
(5)播音与主持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50%)。
②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③ 发声:声音测试,(占专业总分20%)。
④才艺:包括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占专业总分10%)。
⑤形体:身体条件测试(身高、臂长、上下身比例测量)(占专业总分10%)。
(6)艺术设计
①手绘(根据提供范作临摹)。(占专业总分100%)。
②无美术基础的参加面试(考题由美术系提供)
(7)服装表演、导游
①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占专业总分20%)。
②形象:(长相五官),(占专业总分30%)。
③形体:身体条件测试(身高、臂长、上下身比例测量)(占专业总分30%)。
④才艺:包括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占专业总分20%)。
(8)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录取办法
通过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合格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加分条件
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体检要求
参加2016年宁夏高校招生统一体检,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十一、学费
艺术类专业:6500-7000元/年
普通类专业:5500元/年
十二、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1.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学院自主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由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全程监督指导并向社会公布。
3.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院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三、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nxyszy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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