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自主招生考生: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柴冰波等78名考生(名单同公示名单)已被我院2016自主招生考试录取,请于2016年5月18-19日到学院计财处缴纳第一年学杂费5000元(学费4200元、住宿费800元),而后凭缴费发票到学生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如有学生因其他原因无法到学院缴费,可与学院计财处联系汇款等事宜,联系电话0951-6883022。汇款后联系学生处统一邮寄录取通知书。
如有其他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950-6883100。
学生处
2016年5月16日
原标题:2016年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领取自主招生录取通知书及缴纳学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