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免试政策及申请表
一、 文化免试政策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达
4C
1合格的普通类考生,以及取得全部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的艺术类考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
(1)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
1A
3C
、4B及以上的考生;
(2)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3)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学科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地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
(6) 具有田径、球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二. 申请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文化免试和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后,于
2016年1月25日前
(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物流速递(EMS)向学院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文化基础免试申请表》/《奖励加分申请表》,考生也可以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南通航院崇德楼203室)现场办理申请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只需递交文化基础免试申请,无需递交证明材料,学院将统一向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核查。
(2)学院审核
考生申请截止后,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优录考生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或奖励加分条件的考生,学院将通过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执行。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文化免试、奖励加分、特长生加试三项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2)考生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六一月十四日
表2
南通航院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免试申请表 (点击下载)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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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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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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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近照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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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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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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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号/考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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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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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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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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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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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姓名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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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基础免试申请 (考生本人填写) |
本人符合贵校单独招生文化基础免试政策第( )项,申请文化基础免试。 本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下(请详细写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中学审核意见 (所在中学填写) |
中学审核人(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学院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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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完成单独招生报名与志愿填报工作后,将本表、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递交申请材料。相关申请材料必须于
2016年1月25日前
寄到(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2)文化基础免试申请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3)邮寄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收;邮编:226010;联系方式:0513-85960968、8596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