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以文化技能考试和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校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确定招生专业、计划,集体研究招生录取程序,录取控制线。
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
教务处及各系部负责试卷的命题、组织题库建设、考试工作。
纪检委负责对试卷的保管、运输、评卷、录取等全程监督工作。
教务处协同招生就业处负责新生资格审查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16年单独招生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招生科类 |
1 | 学前教育(男) | 30 | 文理兼招及幼师类(只招男生) |
2 | 学前教育(蒙) | 10 | 文理兼招及幼师类 |
3 | 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方向) | 20 | 文理兼招 |
4 | 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方向) | 20 | 文理兼招 |
5 | 艺术教育(蒙)(学前教育方向) | 4 | 美术类及美工设计类(文理及对口兼招) |
6 | 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方向) | 6 | 美术类及美工设计类(文理及对口兼招) |
7 | 美术教育(蒙)(学前教育方向) | 4 | 美术类及美工设计类(文理及对口兼招) |
8 | 美术教育(学前教育方向) | 6 | 美术类及美工设计类(文理及对口兼招) |
9 | 动漫设计与制作(蒙) | 4 | 美术类及美工设计类(文理及对口兼招) |
1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6 | 美术类及美工设计类(文理及对口兼招) |
11 | 舞蹈表演(蒙) | 7 | 其它艺术类(文理兼招) |
12 | 舞蹈表演 | 13 | 其它艺术类(文理兼招) |
13 | 舞蹈教育(蒙)(学前教育方向) | 8 | 其它艺术类(文理兼招) |
14 | 舞蹈教育(学前教育方向) | 12 | 其它艺术类(文理兼招) |
15 | 音乐表演(蒙) | 9 | 音乐类(文理兼招) |
16 | 音乐表演 | 10 | 音乐类(文理兼招) |
17 | 音乐教育(蒙)(学前教育方向) | 4 | 音乐类(文理兼招) |
18 | 音乐教育(学前教育方向) | 17 | 音乐类(文理兼招) |
| 合计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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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招生计划数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办审核数为准。
四、报考对象
(一)已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职高、中专、技校)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应于2016年2月23日?D3月19日通过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9日24点。报名网址: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http://www.***
(二)材料初审
我校对单独招生考试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2016年3月22日24点之前,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打印准考证
2016年3月24日零点开始,考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网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资格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查签字盖章。将“申请表”、二代身份证及本人获得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职业教育园区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邮编017000)。考生应于2016年3月25日(星期六)9:00-18:00携带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五)志愿填报
考生应在填写报名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每个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无误后再提交,报名表信息经学校审核后不可更改。
六、考试
(一)试题库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命题,建成各科类试题库。2016年2月23日试题库在学校招生网下载中心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复习。普通理科下载英语、数学、语文、理综试题备考,普通文科考生下载英语、数学、语文、文综、理综试题备考,对口中职类考生下载对应科类试题备考。
(二)考试模式
1、考试方式:面试、笔试
2、考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周六)至3月27日(周日)。3月26笔试,3月27日面试。
3、考试地点: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本部。
七、成绩评定标准
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为750分。
八、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地区、按比例,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志愿清”原则是指在同一地区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那么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录满为止。
(二)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校于2016年4月5日-4月11日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
九、待遇
通过我校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职业教育园区。
(二)邮编:017000
(三)联系方式:
1、电话:0477-5119660、5113311
李老师: 杨老师: 阿老师:
2、传真:0477-5119660
3、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就业处
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