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中医药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生计划)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2016年硕士招生简章);
4.品行表现优良,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总规模不超过招生简章中公布计划的50%。研究生院将及时公布接收推免生的情况,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校奖励政策
1.奖助学金待遇
(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
(2)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①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中药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含1%)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5000元(一等新生奖学金);
②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中药专业综合成绩排名2%至5%(含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二等新生奖学金);
③其余推荐免试生和非医药专业推荐免试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4000元(三等新生奖学金)。
上述本科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综合名次ZHMC、排名人数PMRS)为准。对于推荐学校排名人数低于50人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排名第1的学生可获一等新生奖学金,排名第2的学生可获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余学生可获三等新生奖学金。
(3)我校对来自“985”、“211”大学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000元;
(4)我校对报考基础医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5)我校对于雅思成绩已经达到6.5分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且愿意申报我校境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的推免生,取得签证后可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为促进我校基础学科的发展,基础医学院各专业接收的中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在硕士阶段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可免试进入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培养。
3、我校2015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在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导师,征得拟报考导师同意后直接被我校接收为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2)若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参加2016年全国统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中医中药专业硕士研究生,可优先录取。
4、各学院奖励政策详见学院网站。
四、申请者需提交书面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3.英语等级证书或者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还可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
申请人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请复试时将以上材料带到相关报考学院,如发现材料虚假,立即取消来我校参加复试及录取资格。
五、接收办法
1.为做好2016年推免生工作,我校将开通接收推免生网上预报名系统(http://202.195.210.88/zsgl/tmsgl/default.aspx) 。欢迎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及时提出申请,以便顺利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
2.通过预报名系统申报并复试拟录取的学生在9月28日必须按照拟录取的专业和方向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进行填报,并及时确认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3.申请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校接收工作日程安排进行相关申请、参加复试,对于报考我校多个专业的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其他专业。
六、接收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注册支付: 具备推免资格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注册、支付。 |
|
9月20- 30日 |
2 |
通过学校推免系统进行预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及外校),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推免预报名系统,根据推免招生目录 进行推免生预报名; |
研究生院 |
9月17- 20日 |
3 |
发送复试通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拟优录: 各学院/附院根据网上申请情况,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附院尽快组织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招办审核。 |
研究生院、 各学院/附院 |
9月21 -27日 |
4 |
第一批次拟优录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确认录取通知: 研招办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我校将有权替补后续推免生。先申请者优先确认,额满为止。 |
研究生院 |
9月28 -29日 |
5 |
更新各专业推免计划: 研究生院将及时公布未报满专业和计划,已经录满的专业将在系统中关闭 |
研究生院、各学院/附院 |
9月30日前 |
6 |
各学院/附院根据具体录取情况启动替补后续程序,组织后续批次复试工作。 |
各学院 |
10月8 -11日 |
7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研究生院 |
10月12 -22日 |
8 |
推免报考录取系统关闭 |
|
10月25日 |
七、推免生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以各招生学院或附院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专家组人数为5名。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面试过程需全程录像以备查询。
八、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结合政审对获得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院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 ,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取得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3.自取得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推免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经核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九、关于工作纪律和监督
1.推免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在复试结束前为国家秘密级文件,各学院及附院在复试组织过程中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如有泄露,将严肃追究泄密人责任。
2.学校监察处全程负责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监督工作。投诉与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分别为85811026、jiwei@***.cn ,联系人:林正兴。
3.所有公示信息均在校园网主页、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院研招网手机网站和推免管理系统同步发布。
5.以上相关事项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15 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