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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专业计划及相关说明

  2016年06月21日20:55  南京中医药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专业计划

(一)文科

专业

计划数

中医学(本硕连读)( 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5+3”一体化))

2

中医学(五年)

2

中西医临床医学(五年)

1

(二)理科

专业

计划数

中医学(本博连读)(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

1

中医学(本硕连读)( 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5+3”一体化))

4

中医学(五年)

3

中西医临床医学(五年)

2

临床医学(五年)

6

中药学类(中药学、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

11

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

6

二、相关说明

(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2号)文件精神,“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或http://gkzy.***)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二)我校综合评价录取专业代号可参考2016年江苏《招生计划专刊》上册本一批次该专业代号,院校代码为1113。

(三)录取办法详见我校《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原标题:201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专业计划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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