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1.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各类考生均可报考,所有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学制:3年)
1.总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科类 |
1 |
35 |
5300 |
普通类 |
||
2 |
65 |
5300 |
含现代学徒制20人 |
||
3 |
45 |
5300 |
|||
4 |
45 |
5300 |
|||
5 |
25 |
5300 |
|||
6 |
40 |
5300 |
含现代学徒制15人 |
||
7 |
14 |
5300 |
|||
8 |
45 |
5300 |
|||
9 |
65 |
5300 |
含现代学徒制20人 |
||
10 |
45 |
5300 |
|||
11 |
45 |
5300 |
|||
12 |
90 |
5300 |
含现代学徒制45人 |
||
13 |
45 |
4700 |
|||
14 |
45 |
5300 |
|||
15 |
80 |
12800 |
|||
16 |
45 |
5300 |
|||
17 |
20 |
5300 |
|||
18 |
20 |
5300 |
|||
19 |
45 |
5300 |
|||
20 |
45 |
5300 |
|||
21 |
45 |
5300 |
|||
22 |
25 |
4700 |
|||
23 |
45 |
4700 |
|||
24 |
45 |
4700 |
|||
25 |
25 |
4700 |
|||
26 |
45 |
4700 |
|||
27 |
25 |
5300 |
|||
28 |
20 |
5300 |
|||
29 |
45 |
5300 |
|||
30 |
45 |
4700 |
|||
31 |
30 |
6800 |
艺术类 |
||
合计 |
1299 |
含现代学徒制100人 |
特别说明:1、全国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正在修订中,终录取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公布专业目录为准。
2、备注“现代学徒制”是指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昆山学院”现代学徒制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安排4个专业100个计划。
2.“昆山学院”现代学徒制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昆山学院”选拔生)
3.特长生招生计划
类别 |
特长或能力 |
计划数 |
科技特长生 |
科技制作、发明、创新等 |
3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排球、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网球 |
24 |
艺术特长生 |
西洋乐、民乐、电声乐器、声乐、舞蹈 |
10 |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20日
4.报名考试费:文化联考费45元,网上报名时通过网银支付。职业适应性测试费60元,艺术专业加试费120元(速写和专业加试各60元),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费60元,“昆山学院” 选拔生面试费60元,到学校报到参加考试时缴纳。
5.专业志愿填报:普通类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普通类和艺术类不得跨科类填报。
6.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考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联考免考考生还须将申请表(见附件7)、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6年1月28日前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后,公示符合条件考生名单。
申请文化联考免考考生类型、条件及报名材料
考生类型 |
考生条件 |
报名材料 |
学业水平测试 成绩优秀 |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A1C或2A2B及以上(按2015年及以前成绩计) |
《2016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
学科竞赛获奖 |
高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获得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
1、《2016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 |
三好学生 |
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 |
1、《2016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 |
优秀学生干部 |
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 |
1、《2016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 |
(3)报考“昆山学院”选拔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下载、填写“昆山学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生报名表(见附件10),并于2016年1月28日前发送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zsb@***)。
(4)报考“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下载、填写相应特长生报名表(附件4、5、6),连同获奖材料复印件一起,于2016年1月28日前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四、单独招生考核
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实行“文化联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模式。文化联考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院统一组织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形式和内容根据考生科类的不同而分别设置。
1.考核内容:
科类 |
文化联考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普通类 |
语文、数学、外语 |
1、上机测试2、面试 |
艺术类 |
语文、数学、外语 |
专业加试:速写+专业面试 |
(1)文化联考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内容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
(2)职业适应性测试分上机测试和面试两部分。上机测试在计算机上答题,考核学生人文素养;面试由面试员与考生交流,考核学生语言表达、反应能力、思维能力、心理素质、职业倾向等职业素质。艺术类专业加试分速写和专业面试两部分,速写根据学院提供相关文字或图片,进行着衣人物动态速写,速写用四开画纸;专业面试由面试员与考生交流,考核学生的兴趣、交流能力、想象力及知识面。
(3)“昆山学院” 选拔生的面试,主要由企业人员组成的面试员与考生交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自我控制能力、团队合作等职业素质,确认是否具备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基础能力。
(4)“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和录取办法等详见《特长生招生办法》(附件1、2、3)。
2.考核分值:
(1)文化测试成绩=文化联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80分。其中,文化联考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公布,折算办法:A为40分,B为30分,C为20分,D为10分,总分为120分;学业水平测试选取好的3科成绩,按照A为20分,B为15分,C为10分,D为5分的方式折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为6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类)总分220分,其中上机测试50分,面试170分,面试合格线为100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艺术类)总分300分,其中速写200分,专业面试100分,专业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联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在3月21日进行,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安排在4月16日进行,考核地点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生须按学院招生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缴纳费用,参加考核。
(3)“昆山学院”选拔生、“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面试或加试统一安排在4月15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招生网。
(4)申请文化联考免考的考生经过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后,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在测试当天,考生须将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单独招生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速写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特长生的录取原则:
①所有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通过加试的特长生,达到面试合格线,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②原则上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计划数的1/2,如果填报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的1/2,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其填报的其它专业志愿。
(3)“昆山学院”选拔生录取原则:达到面试合格线,按企业面试成绩、考生的志愿,录取到4个投放计划的专业,录取后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普通类的专业。
(4)特长生加试或“昆山学院”选拔生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录取原则: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5)政策加分:
①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20分。
②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八级及以上的加10分。
③有各类才艺特长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特长的考生,录取时酌情加5-10分。
申请以上加分的考生,填写《2016年单独招生政策加分申请表》(见附件8)、连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6年1月28日前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6)破格录取:高中阶段在社会公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考生,考核总成绩未达线,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申请政策加分、破格录取的考生在4月16日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须将有关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同时考生体检合格,学院才正式录取。
六、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网上支付文化联考考试费用 |
1月28日前 |
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将申请表、报名表和相关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昆山学院”选拔生将报名表通过邮件发送到招生办公室邮箱:zsb@*** |
3月11日前 |
公示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名单 |
3月21日 |
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文化联考 |
4月12日前 |
公布文化联考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场安排 公布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须知和加试考生名单 公布“昆山学院”选拔生面试须知和面试考生名单 |
4月15日 |
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和“昆山学院”选拔生面试,公布通过考生名单 |
4月16日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4月29日前 |
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分数线 |
4月30日 |
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
5月5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七、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专任教师和企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果由学院招办汇总后上报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参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本简章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邮政编码:210023
咨询电话:400-888-1154,025-85842018联系人:夏晓飞老师金海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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