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江苏盐城市阜宁、射阳部分地区出现强对流天气,阜宁县新沟镇等地出现12级(34.6米/秒)大风,造成房屋倒塌、人员伤亡、道路受阻等灾害。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李克强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人员搜寻和伤员救治,抓紧核实受灾情况,尽快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为了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我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关心受灾学生,学校研究决定,对2016年招收盐城受灾地区新生的有关政策说明如下。
一、减免第一年学费
2016年盐城受灾地区的考生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学校将给予第一年学费减免的资助。
二、办理条件及流程
1、资助对象:考生学籍、户口及实际居住地在盐城6.23受灾地区;
2、办理流程:符合资助条件的考生收到报考我校且录取通知书后,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及以上相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内容重点突出居住地确为6.23受灾区、房屋财产损失情况等。考生开学报到入学后将相关证明交至辅导员,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3、视受灾程度减免金额2000-5300元,同时可以享受学校助学金1000-3000元;可以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每月可以得到200工资。
4、已经入学的在校生,可以向系和学生工作处申请享受以上同等待遇。
原标题:2016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收盐城受灾地区新生的有关政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