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16年高职专科对口单招录取办法
按照省考试院高职专科录取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将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总体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一.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依次对排序考生进行专业分配,直至专业计划完成。
二.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比较专业技能成绩,专业技能成绩高者排前;若专业技能成绩依然相同,则比较专业文化成绩,成绩较好者排前。
三.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不满足该生填报的所有专业的录取分数,则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该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对该生进行退档。
2、该生服从专业调剂,则等所有能满足志愿的考生专业分配完毕后,再视专业录取情况,将该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
四.若我校招生计划已全部用完,但仍有考生因低分或专业不服从而未进行专业分配,则进行退档处理。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2016年4月26日
原标题:2016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3年高职对口单招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