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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拟录取后的相关事项

  2018年11月03日15:44  南京财经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拟录取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

人事档案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保管,考生须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交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由本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公章后密封邮寄至我校MBA中心办公室。

三、通讯地址修改

如考生通讯地址有所变更,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地址采集系统内进行修改(通讯地址主要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

四、截止时间及邮寄说明

以上所有工作须在5月20日前完成(邮寄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未完成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协议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请务必用EMS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MBA中心办公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综合楼209室  袁老师 )

请考生及时登录我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相关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等)。

 南京财经大学MBA中心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定向协议书/uploads/file/2016/20160507/_37556.doc

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uploads/file/2016/20160507/_26765.doc


原标题: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拟录取后的相关事项


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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