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录取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
人事档案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保管,考生须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交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由本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公章后密封邮寄至我校MBA中心办公室。
三、通讯地址修改
如考生通讯地址有所变更,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地址采集系统内进行修改(通讯地址主要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
四、截止时间及邮寄说明
以上所有工作须在5月20日前完成(邮寄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未完成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协议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请务必用EMS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MBA中心办公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综合楼209室 袁老师 )
请考生及时登录我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相关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等)。
南京财经大学MBA中心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定向协议书/uploads/file/2016/20160507/_37556.doc
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uploads/file/2016/20160507/_26765.doc
原标题: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拟录取后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