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外国留学生本科生(中文授课)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8-30 周岁,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具备大学申请资格,身心健康的非中国籍公民。
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移民外国,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须于2012年4月30日前取得外国国籍,且从2012年4月30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二、招生专业
请见《南方医科大学2016年外国留学生本科生(中文授课)招生专业目录》(http://web2.***/lxs/)。
三、申请时间
自费生申请者:2016 年 2 月 15日- 6月15 日。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者:于2016年1月初-4月初向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详情请登录http://www.***.cn/Laihua/scholarshipdetail.aspx?cid=93&id=3065 或 http://www.*** 或http://www.***.cn查阅有关信息。
四、申请办法
1.自费生申请者,下载填写入学申请表,支付报名费后,再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可由本人
或委托他人提交,或邮寄到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科。邮寄材料晚必须在 2016 年 6月 30日前寄到,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登陆南方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主页(http://web2.***/lxs/)。
申请程序:
2.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者,按照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的流程申请。
五、申请材料
1.《南方医科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粘贴照片;
2.护照签证页和照片页的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
3.终学历证书复印件(须公证),应届生为预计毕业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的证书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4.终学历教育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中、英文以外的成绩单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5.证件照6张(同护照照片尺寸,申请表上贴一张);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
7.新HSK4级或以上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成绩为两年内有效;
8.获奖证书、奖状、外国大学本科以上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9.报名费付款收据;
10.监护人保证书(须公证)一式二份、签名(至2016年9月1日未满18周岁申请人提供,表格可从网站下载:http://web2.***/lxs/)。
★ 监护人应为中国境内常驻、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中国或外国籍成年人。
★ 必要时,我校会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
★ 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审核和录取
审核学生成绩和非学术方面表现,择优录取。
★ 录取结果将于 2016 年8月中旬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公布,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随后寄发。
★ 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后,须持以上材料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的有效普通护照到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等驻外签证机关申请来华学习签证。
七、入学时间
2016年9月,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期限,携带《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个人护照、体检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前往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科报到,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取得学生科同意。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八、收费标准
1.报名费:800元人民币/人,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2.学费:30000元人民币/学年;
3.住宿费:双人间6000元人民币/人/年;
4.其他费用:如教材费、伙食费、医疗费及宿舍水电、饮用水、网络和医疗保险等费用由留学生据实支付。
★ 以上内容供参考,具体收费标准以入学时定价为准。
★ 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生,免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综合保险费。
九、其他奖学金项目:
自费留学生新生可申请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本科生10000元/人。在校生可以申请中国政府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南方医科大学学业奖学金、南方医科大学优秀留学生骨干奖学金等。详情请关注南方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
十、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科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 邮编:510515
邮箱:studysmu@***.cn
电话:0086-20-61648385,0086-20-61648587 传真:0086-20-61648385
网址:http://web2.***/lxs/
注:此简章内容将根据有关变化进行调整和更新,请关注南方医科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
原标题:2016年南方医科大学外国留学生本科生(中文授课)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