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在我校“两项改革”和转型发展的背景下,且2016年是我校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化我校单独招生改革,提升我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职单独招生规模 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500名招生规模。 二、报名 1、招生对象: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2、报名时间:2月29日-3月6日,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南昌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4、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即考生登录我校网站(www.***)完成网上报名后,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报考我校及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6日前。 2、资格审查办法: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所有网报、现场报名的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7-8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汇总表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3、公布合格名单:已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于3月9日登陆我校网站(www.***)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0-11日到我校确认、缴费和查看考场。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四、考试要求 1、在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我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命题及考务工作; 2、命题的范围应参照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的要求,按专业和培养方向进行命题,并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确定各科目的分值。 3、命题、试题印刷、保管工作必须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2日。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和综合技能测试共三门 3、考试地点:二号教学楼 4、考试组织工作由我校教务处负责,按《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工作手册》中的办法执行,考生准考证号码由省教育厅统一编排; 5、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抽调工作应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严格遵纪守法,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原则进行; 6、每个考场必须有三名监考员,考生数为30人,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八十厘米以上;监考员、监考老师在考前40分钟抽签确定; 7、试卷必须按规定密封、装订; 六、评卷 1、评卷工作由我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普通高考评卷工作要求》执行; 2、评卷应坚持“一评二复三抽查”的评卷方法; 3、严格做好考生考试成绩的登分、统分工作,保证不出任何差错; 4、评卷结束后,教务处及时将成绩汇总报送招生就业处并负责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 (三)录取步骤。 1、3月21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21日起,在我校网站(www.***)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3、在公示时间内拟录取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确认后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单独招生录取。 4、3月28-29日,我校持拟录取考生的成绩库、拟录取库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5、3月31日,在我校网站(www.***)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工作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新生入学后,学院要进行复查、体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应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3、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咨询、监督、网址 咨询电话:0791-87583756 监督电话:0791-87583651 学校网址:w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