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位考生: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集体审议,对参加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
专业及代码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生理学【071003】 | 285 | 39 | 59 |
临床医学【1002】、【1051】 口腔医学【1003】、【1052】 | 310 | 50 | 150 |
中医学【1005】 中西医结合【1006】 中医类专业学位【1057】 | 310 | 55 | 165 |
基础医学【1001】 公共卫生【1053】 药学【1007】 中药学【1008】 | 295 | 41 | 123 |
护理学【1011】、【1054】 | 320 | 50 | 150 |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0351】 | 315 | 45 | 68 |
公共管理【1252】 | 180 | 40 | 80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 285 | 40 | 120 |
注:1、我校基础医学、药学、法学、公共卫生专业允许外校调剂,但会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凡第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的考生愿意调剂到我校以上专业的,都需在3月18日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或http://yz.***)“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按网站要求提示操作,完成调剂流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考生编号前5位是10632),愿意调剂到以上专业的无需进入调剂系统填报,只需填写调剂申请表交到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统一处理。
2、临床、中西医、口腔、护理、管理专业不接受外校调剂。
3、我校研究生复试时间拟定在3月28日上午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体检,3月29日―4月1日复试,部分科室复试时间可能提前进行,请考生将通讯工具置于开通状态,并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发布的招生复试通知和公告。
4、相关招生信息均实行网站动态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研招办
2016年3月17日
原标题:2016年泸州医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