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创新办公室制定的《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人才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的要求,我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2016年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报名
1、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四区”)的辖区企业中工作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四区”考生),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2、“四区”考生可报考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3、考生须按照《兰州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的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
二、考试与录取
1、“四区”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通过初试和复试的“四区”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四区”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四区”的调剂考生。
4、对于尚未入职但复试前已与“四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四区”考生,在报到时必须与我校和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三、培养
1、学校探索与“四区”企业建立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
2、学校支持对“四区”紧缺专业的研究生进行“订单式”培养,根据其所在单位的具体业务,拟定培养计划,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满足“四区”企事业单位的要求。
3、学校欢迎“四区”企业技术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拟聘任的企业研究生导师需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
4、学校鼓励“四区”研究生结合学校老师的科研项目与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努力将其转化为促进区域和企业发展的科技成果。学校对“四区”研究生申报的一些优秀课题给予优先扶持。
5、学校采取组织培训班、举办讲座、定期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大与“四区”企业的合作,不断提高“四区”研究生培养质量。
6、学校根据“四区”企业的需求,分批培训企业技师、高级技师。
四、就业
1、学校加大对“四区”企业的宣传力度,鼓励各类研究生毕业后去“四区”企业工作。
2、学校积极组织有意向去“四区”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去实地考察,努力为“四区”建设输送一批优秀的创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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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