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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年10月15日10:26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经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于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考试科目

 1

 采矿工程

 50

 英语
 计算机基础
 矿业技术基础

 2

 测绘工程

 50

 3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50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50

 

 合计

 200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两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招收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在2016年7月15日前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报考,要经过本单位批准。

四、报名与考试
 
预计于5月初进行报名工作,5月末进行考试工作,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待辽宁省招考办协调确定后,另行公布。

五、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资格线,对线上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即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比较矿业技术基础、计算机基础、英语成绩),额满为止。

六、收费
 
       学费:10000.00元/年;住宿费:1200.00元/年。若有变化,按省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执行。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主楼115室
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www.***.cn
电话:0418-3350234、6383234、6090234
电子信箱:lntuzs@***

原标题:2016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手机版:2016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考试科目、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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