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6〕52号
各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2016年暑期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6级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单位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按照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2014年6月编,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出适合每位研究生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
二、《鲁东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附件,以下简称《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学员共同填写,在填写该计划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表中内容填写应规范、准确,不得漏填,以免造成计划不完整。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计划”需由教育硕士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提交,并从系统中打印出“鲁东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表”,再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装订到《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指定位置上(计划提交及打印方法见表中说明)。
四、《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完成后(7月31日前),以A4纸型打印,由学院妥善保存,以备教学检查和评估之用。
五、《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后,学院还需组织研究生将“个人培养计划”中的有关内容填写在《研究生培养手册》中。
六、个人培养计划对整个研究生培养环节起指导性作用,一经确定一般不允许修改,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务必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认真制定,按时提交。
联系人:程老师;电话,6672814。
研字〔2016〕52号附件
附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院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