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使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单独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 院 概 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
我校是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先后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中央财政支持的实验实训基地”。2010年8月被山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确定为首批“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2年10月被山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确定为首批“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是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在全国建立的护理人才培养基地之一。2012年被评为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16年1月获准成为第一批“国家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3月,在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一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中,我校名校建设项目被评定为“优秀”。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国防教育先进单位、高校标准化食堂、资源节约先进单位、高校后勤服务先进单位、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党员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百姓口碑佳荣誉单位、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办学规模
学校占地面积63.
★地理环境
学校位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江北水城--聊城,京九铁路、济邯铁路、济聊馆高速公路、青银高速公路都从聊城通过,交通便利。市内k5路、k17路、k19路、K315、K134、K112路公交车直达我校,从火车站、汽车站到学校均有直达的公交车。
★实验实训条件
学校有完备的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训基地,校内实训中心19个,实验实训室142个。校外实习基地193处,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2医院、空军总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中创软件、天津中外运、中铁十四局、上海大众、中国国际旅行社、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中国康复中心、阿里巴巴、惠普、华为、中兴通讯等,为学生的实习提供良好的条件。
★特色专业
护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3个专业被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护理和计算机应用技术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示范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护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会计、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7个专业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1052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7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11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93.6%,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名。中科院院士陈达担任学校名誉院长,聘请87名海内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
★科研成果
注重应用研究,科研成绩显著。聊城市依托我校建立了“聊城市WEB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8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聊城市畜禽疫病检测重点实验室”等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聊城市特色植物科技创新示范园”。学校共承担教科研课题731项,其中,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3项,国家教育部思政专项1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4项,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10项,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8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4项,山东省人文社科研项目2项,各级教学改革项目235项;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84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61篇,被SCI收录的论文10篇;出版学术论著和教材331部,其中,被列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规划教材15部;校本教材77部;获市厅级以上教科研奖励320项,其中,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3项,山东省软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33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29项,山东省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山东省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山东省教学成果三等奖6项,聊城市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26项;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8项,软件著作权9项。
★就业情况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指导思想。与德国客尼职教集团、北京竟安城科技有限公司共建了“中德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与解放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合作共建高端人才培养基地;与中通客车控股股份公司、凤祥集团、齐鲁药业、山东漱玉平民药业等共设“订单班”;与阿里巴巴、顺丰速运、北京有生博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共建“校中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与聊城市肿瘤医院、东阿县人民医院、阿尔卡迪亚国际温泉酒店等共建“院中班”、设立“厂中校”。部分毕业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山东省立医院、上海武警总医院、齐鲁制药、齐鲁软件园、净雅集团、蓝海集团、东风日产、中铁十四局、中国重汽、上海浦单达、上海大众等知名企事业单位就业。就业率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综合反映满意率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奖助贷措施
一是根据规定为特困生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三是争取社会慈善力量的资助;四是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人才培养
强化技能培养,学生技能水平突出。在全国护理教学成果展示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物联网技术应用大赛、“用友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国家省级技能大赛上获奖500余次。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领学生成长成才。开设了党史教育、音乐欣赏、电影欣赏、职业核心能力培训、阅读等人文素质课程;建有海源广场、鲁西革命史教育基地、创客空间、财商馆等素质教育平台;开展了读书、家访、贺信、家书等基础活动,塑造知行合一素质教育特色模式,中宣部《宣传工作》、《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对我校素质教育进行了跟踪报道。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处室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 生 专 业 及 计 划
第十三条 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0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录取按专业实际报名考试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调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其转入统招计划。
第十四条 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章 报 考 条 件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第六章 报 名 时 间 及 方 式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
2016年3月中旬―
第十八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学校校园网(http://www.lctvu.***/),网上报名并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
2.凡参加2016年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填报单独招生专业时按所学专业类别选择相应的专业志愿,不能跨类别填报。
3.报名资格审查:2016年4月12 -13日,学校将报名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第十九条 信息确认、准考证打印及查看考场
通过学院资格确认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14 -15日登录学院校园网(http://www.lctvu.***/)确认信息,打印准考证。考试前,可提前到校查看考场安排。
第七章 考 核 办 法
第二十条:考试科目:夏季高考类别学生主要考核综合知识,春季高考类别学生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或技能。满分3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10:00-12:00,根据安排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考点设置:考场统一设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一条凡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到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提交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
第八章 录 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将分类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四条 公示预录名单:
第二十五条 2016年4月26日学校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随即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201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第二十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八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九章 其 它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三十三条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学生入学注册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三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8334937 招办传真:0635-8375196
纪委监督:0635-8335062
E-mail:lcvtc@***
学院网址:http://www.lctvu.***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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