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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2016年07月10日16:06  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高专教育的健康发展,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将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院校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www.***)
二、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已获得2016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广西幼专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序 号所属系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及方向招生计划学 制
1艺术系650219音乐表演403
2670112K音乐教育403年 
3660202播音与主持403年 
4650101艺术设计403年 
5650111环境艺术设计403年 
6学前教育系670102K学前教育1003年 
7670114K体育教育503年 
8初等教育系670203应用英语503年 
合计    400  
重要说明: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广西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三、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方法。
2016326―415日,登录学校网页(http://www.***),下载报名表格,并发送到表格中指定邮箱。
 (二)缴费。
按物价局批复收费标准,报名费30 /人,考试费70 /人。考生完成报名步骤后,420―22日可在银行缴费(户名: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账号:2000 7001 0400 0003  7)或到学校财务处缴费,也可于423800―900、4月24日8:00―9:00到学校办理缴费,凭缴费单、报名表、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后领取准考证。
四、测试内容及评价方式
(一)测试内容及评价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1.中职学校毕业生进行文化基础(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知识)与职业技能(根据考生报考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测试。
2.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知识)与职业适应性能(根据考生报考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测试。
(二)测试时间。
1.中职学校毕业生进行文化基础测试时间:20164231430―1530,4月24日9:20―10:20,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64231540―1740, 4月24日10:30―12:30。
2.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164231430―1530,4月24日9:20―10:20,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164231540―1740,4月24日10:30―12:30。
注:1.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分别分两场,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生参加其中一场。具体考试安排将于考试前三天在学校网页(http://www.***)公布。
2.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别分两场,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生参加其中一场。具体考试安排将于考试前三天在学校网页(http://www.***)公布。
(三)测试地点。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四)计分办法。
1.中职学校毕业生(满分250分):文化基础(100分)、职业技能(100分)、特长分(高不超过50分)。
2.普通高中毕业生(满分250分):文化素质(100分)、职业适应性(100分)、特长分(高不超过50分)。
(五)其中考生获得的证书证件,作为特长分计入专业测试成绩,特长分高计50分:
1.文体比赛获奖计分。20137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本项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2.技能比赛获奖计分。20137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该项目与考生所报读的第一专业有关联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本项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3.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计分。201371日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该证书与考生所报读的第一专业有关联的,中级以下计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计30分。本项高限计30
4.其它特长项目计分。201371日以后个人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371日以后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项目(提供证书原件),经评审小组认定,市级或中级证书给予20分计分;省级及省级以上项目或高级证书给予30分计分;体育方面特长生等(如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方面有特长),国家一级运动员计3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计20分,国家三级运动员计10分。在评审现场,经评审小组认定体现考生特长但未能区分等级的其他项目,按一项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30分计分。本项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六)考试参加测试相关要求。
考生按要求到指定考点和考场,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准考证参加单招考试。
五、成绩查询及填报志愿
(一)成绩查询。
425日,考生可登录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 www.***)查询本人成绩。
(二)填报志愿。
425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201642628日,已参加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测试的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 (www.*** )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必须与其参加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测试的专业一致,第二专业志愿至第六专业志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本校代码14220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510―11日。
(二)录取办法。
已参加单独招生测试,填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参加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一专业的专业测试,凡是未参加同一专业测试的,不录取),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未能录取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3.一律不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录取规则能录取到第一至第六专业的考生除外)。
(三)录取名单公示。
512―18日,我校将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在学校网站公示,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获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七、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单招的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获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如继续参加高考统考,其成绩不再作为录取到其他高校的依据。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八、日程安排

 

  重点提示
2016326
415
网上报名 ※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420―24银行或现场缴费银行户名: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账号:2000  7001  0400  0003  7,缴费后请保存银行缴费单。
423
1300―1400
4月24日
8:00―9:00
领取准考证凭银行缴费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到招生就业处现场确认后领取准考证,符合特长加分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23
1400― 1415
4月24日
9:00―9:10
考点现场
交验材料
考生须交验下列材料:
1.考生准考证。
2.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423
1430―17:40
 
4月24日
9:20―12:30
测  试 ※ 考生须按准考证指定的测试考点进行测试。
1. 中职学校毕业生进行文化基础测试时间:2016423143015304月24日9:20―10:20;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642315401740,4月24日10:30―12:30
2.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1642314301530,4月24日9:20―10:20,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16423154017404月24日10:30―12:30。
425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 www.***)查询本人成绩。
426―28填报志愿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志愿。
510―11录 取学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512―18录取名单公示录取名单将在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公示。
528日前公布正式录取名单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取。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联系电话:0771-5869751,联系人:杨老师、韦老师。
十、投诉受理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71-5873102

原标题:2016年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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