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五年一贯制体育艺术等特长招生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张家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张教办2016年25号文件张家港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张教[2016] 48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张家港市高中段学校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指导意见工作的通知》,我校将于2016年开展五年一贯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发展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具有体艺和创新能力特长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自主招生组织领导
组长:葛敏亚
成员:邢卫东 朱劲松 孙华 刘秀萍 周雪峰
协调:王桂忠
二、自主招生计划(五年一贯制)及收费标准
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计划占招生计划总数的5%,共30名,各专业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总数 | 体艺和创新能力特长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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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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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5 | 9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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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 5 | 9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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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5 | 9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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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 5 | 9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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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 5 | 9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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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 | 4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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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工技术 | 5 | 4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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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制版与工艺 | 5 | 4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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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前三年免学费,第四、五年按大专标准收费,其中文科类4700元/
生﹒学年,工科类5300元/生﹒学年,艺术类6800元/生﹒学年。
三、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报名条件
1.在籍初中三年级学生;
2.中考成绩总分预计在475分以上;
3.有相关专业特长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验证:招生就业处。
四、招生实施程序
1.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6年5月28日至5月31日 到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处交申请表(联想楼二楼招生就业处二),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269808。
报名时考生应带好报名申请表(附件1)或学校推荐表,加盖初中学校公章、体育中考简易准考证、相关体艺创新特长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
考生如报考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则不得报考其他学校,否则取消其自主招生参考资格。
2.材料审核
我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10号前在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上公示,并请相关考生于6月30日准时到我校参加综合测试
3.综合测试
时间:6月23日上午8:30-10:30
内容:
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综合测试内容 |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艺术类 | 声乐、器乐、舞蹈、演讲、书法、绘画等 |
2 | 体育类 | 田径、球类等 |
3 | 创新能力类 | 科技制作(含动漫及游戏制作)、发明、软件运用及编程、创新作品等 |
考生选择其中一项,在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进行展示或测试,测试当天请自带器具,各类别测试地点详见当天校内公告。
4.填报志愿
时间:6月27日上午8:30-10:30
考生根据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计划,到校填报志愿。
5.审核录取
(1)预录取
6月28日学校根据综合测试排名,按照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由市招办统一公布。
(2)正式录取
自主招生的正式录取工作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475分。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应在7月2日下午2:00前到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处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过期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自主招生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教代会代表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58269608。
3.初中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同时,相关情况将上报市教育局。
4.对在自主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如果苏州市或张家港市对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