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经教育部评估验收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五十强高校。我校已经连续五年开展省内单独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考满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且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江苏省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同等学历的退役士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做要求) 注: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类别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普高生 |
退役士兵 |
建筑工程Ⅰ类 (8个专业) |
1 |
园林工程技术 |
3 |
5300 |
35 |
15 |
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5300 |
35 |
3 |
水利工程 |
3 |
5300 |
35 |
4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 |
5300 |
35 |
5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3 |
5300 |
35 |
6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3 |
5300 |
35 |
7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5300 |
65 |
8 |
矿井建设[宜男生报考] 该专业享受行业奖学金2000元/年/生 |
3 |
5300 |
35 |
建筑工程Ⅱ类 (8个专业) |
9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3 |
5300 |
35 |
15 |
10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3 |
5300 |
35 |
11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5300 |
35 |
12 |
工程造价 |
3 |
4700 |
65 |
13 |
建筑设计 |
3 |
5300 |
35 |
14 |
建设工程监理 |
3 |
4700 |
35 |
15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4700 |
35 |
16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
3 |
5300 |
35 |
机电信息类 (9个专业) |
17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5300 |
30 |
10 |
18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5300 |
30 |
19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3 |
5300 |
30 |
2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5300 |
30 |
21 |
矿山机电技术 |
3 |
5300 |
30 |
22 |
供用电技术 |
3 |
5300 |
30 |
2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5300 |
30 |
24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5300 |
30 |
25 |
软件技术 |
3 |
5300 |
30 |
现代服务类 (6个专业) |
26 |
酒店管理 |
3 |
4700 |
60 |
5 |
27 |
市场营销 |
3 |
4700 |
30 |
28 |
电子商务 |
3 |
4700 |
30 |
29 |
物流管理 |
3 |
4700 |
60 |
30 |
会计 |
3 |
4700 |
30 |
31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 |
4700 |
30 |
艺术类 (3个专业) |
3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 |
6800 |
30 |
5 |
3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 |
6800 |
30 |
34 |
室内艺术设计 |
3 |
6800 |
30 |
中外合作类 (2个专业) |
35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外合作) |
3 |
9500 |
30 |
5 |
36 |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 |
3 |
9500 |
30 |
合计 |
|
|
1280 |
60 |
注:1.根据考生报考及考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录取后在校期间退役士兵学费、住宿费等由财政、民政部门拨付。 3.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三年可自愿申请赴韩国永进专门大学学习一年,学费按该校当年标准收取,成绩合格颁发中韩双方专科文凭。如需继续深造,可在韩国永进大学或在韩国其他本科院校就读本科。 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三年可自愿申请赴加拿大汉博学院学习一年,学费按该校当年标准收取,成绩合格颁发中加双方专科文凭。 4.酒店管理、物流管理专业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在普通班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海澜之家班”学习,经学生、企业双向选择确定。(详细信息请查阅我校招生网)。 三、报名、志愿填报与交费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文化联测报名及第一专业大类志愿填报时间 时间:2016年1月15~20日; 网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b.***.cn);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 程序: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登录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文化联测报名成功。同时,考生在网上填报第一专业大类志愿。 3.兼报专业大类志愿填报时间 程序:为提高录取率,所有参加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的考生,均可在下列时间段登录我校招生网自愿填报兼报专业大类志愿。 时间:2016年3月22日~3月31日; 网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b.***.cn); 4.报名考试费
考生类别(含退役士兵) |
省统考科目 |
考试费 |
加试 |
加试费 |
普通考生 |
语文、数学、外语 |
45元 |
|
|
艺术类考生 |
语文、数学、外语 |
45元 |
素描 |
60元 |
文艺、体育特长生 |
语文、数学、外语 |
45元 |
特长测试 |
60元 |
免文化考生 |
|
|
面试 |
60元 |
注:1.考试费通过报名系统交费,加试费来校加试现场缴费。 2.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两个专业大类兼报,但建筑工程Ⅰ类、建筑工程Ⅱ类互相不得兼报。 考生在每个专业大类中多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联测为主,加试为辅”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测试参加江苏省文化联测,加试根据考生类别分别设置考试项目。 1.考核内容与分值
专业类别 |
文化联测科目及分值 |
加试科目及分值 |
建筑工程Ⅰ类、建筑工程Ⅱ类 机电信息类、现代服务类 中外合作类 |
数学+语文+英语(285分) |
--- |
免文化 |
面试(200分) |
艺术类 |
数学+语文+英语(285分) |
素描静物(200分) |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参加江苏省统一文化联测。文化联测成绩折算: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联测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规则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50分。 (2)面试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基本素质。 (3)素描静物主要考核学生美术的基本素养和素描造型手段与技巧的综合应用能力。 2.考核时间、地点及准考证发放
考试类别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准考证领取时间 |
准考证 领取地点 |
语数外文化联测 |
3月21日 |
考生所属市 |
关注 网上通知 |
网上自行打印 |
艺术生素描 免文化考生面试 文艺体育特长生特长测试 |
4月16日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4月15日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
注: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文化联测和加试。 五、免考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文化测试,需参加单独面试,面试合格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或第二专业。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4A,3A1B,3A1C,2A2B,2A1B1C,1A3B,1A2B1C等级的普高学生。(入学后还可享受学校入学奖励:取得4A的考生奖励5000元,取得3A1B的考生奖励3000元,取得3A1C、2A2B的考生奖励2000元); (2)报考中外合作专业大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以上等级或4B等级的考生。 (3)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注:1.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2.符合免文化联测的考生如参加联测考试须交纳考试费,否则只报名即可。 六、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对同一考生1,2,3项可与其他高分值一项累计加分)。
序号 |
政策加分项 |
分值 |
提供资料 原件内容 |
备注 |
1 |
烈士子女 |
10 |
证书 |
可以与其他项 累计加分 |
2 |
少数民族 |
3 |
省考试院提供 |
3 |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的四项中A等级、B等级(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
12,6 |
省考试院提供 |
4 |
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技能、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荣获一(及以上),二,三等奖 |
50,40,30 |
获奖证书 |
取高奖项加分 |
5 |
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技能、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荣获一(及以上),二,三等奖 |
30,25,20 |
获奖证书 |
取高奖项加分 |
6 |
发明专利,排序第一~第四 |
60~30 |
发明专利证书 |
取高奖项加分 |
7 |
实用新型专利,排序第一、二、三 |
30,25,20 |
新型专利证书 |
取高奖项加分 |
8 |
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
20,10 |
荣誉证书 |
取高奖项加分、文化免测的除外 |
9 |
在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表彰的退役士兵 |
40,30,20 |
荣誉证书 |
|
注:如政策加分项有调整,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七、文艺及体育特长生的选拔 1.文艺及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文艺特长生 |
器乐、舞蹈 |
1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 网球、跆拳道、健美操、棒垒球(女) |
60 |
注:文艺及体育特长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文艺特长生必须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并参加文化联测及加试考试。器乐类特长生须具备各类器乐考级达八级以上(含八级)的证书;舞蹈类特长生须在市级及以上级别的艺术类比赛或中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奖。来校申请文艺特长生时须提交考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经学校审核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艺特长考试。特长考试通过预录取,并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具体报名条件及安排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告。 3.体育特长生必须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并参加文化联测及加试考试。参加体育特长生考试的考生需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市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中获奖,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考试。考试通过预录取,并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具体报名条件及安排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告。 4.文艺及体育特长生申请时间、方式及考试时间
申请时间 |
申请方式 |
考试时间 |
1月15-20日 |
快递邮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
4月16日 |
八、退役士兵的选拔 1.退役士兵必须参加全省文化联合测试且取得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录取。退役士兵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政策性加分。 2.退役士兵录取时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九、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类别(建筑工程Ⅰ类、建筑工程Ⅱ类、机电信息类、现代服务类、艺术类、中外合作类)和生源类别(普高生和退役士兵)分别从高到低录取。 1.考生考核总成绩
考生类别(含退役士兵) |
考生考核总成绩 |
建筑工程Ⅰ类、建筑工程Ⅱ类、机电信息类、现代服务类、中外合作类 |
文化联测成绩+政策性加分 |
艺术类考生 |
文化联测成绩+政策性加分+加试成绩 |
文艺、体育特长生 |
免文化考生 |
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
2.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分别划定。 3.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不得跨类录取。 ①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排序,若仍相同,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按语文成绩排序,其他类别按数学成绩排序;若再相同,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按英语成绩排序,其他类别按语文成绩排序;若还是相同,则按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排序。 ②兼报其他专业类别的考生在一志愿专业大类未被录取,且兼报专业大类未录满的情况下,按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参与兼报专业大类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③免文化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优先录取并满足第一或第二专业。 (2)每个专业录取的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数原则上各不超过2名。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 3.确定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挂网查询,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日~15日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日~20日 |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b.***.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用,并填报第一专业大类志愿
- 文艺及体育特长生、申请加分考生、退役士兵通过EMS报送申请及证明材料邮递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
3月13日前 |
- 免文化联测考生名单公示
- 退役士兵名单公示
- 申请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 文艺及体育特长生特长加试名单公示
|
3月21日 |
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联测 |
3月22日-31日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b.***.cn/),填报兼报志愿 |
4月10日 |
公布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考生可网上查询 |
4月15日 |
- 免文化考生到校领取面试准考证
- 艺术类考生到校领取素描加试准考证
- 文艺及体育特长生到校领取特长加试准考证
|
4月16日 |
免文化考生、艺术类考生、文艺及体育特长生到校面试或素描加试 |
4月17日 |
文艺及体育特长生预录取名单公示 |
4月20日 |
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面试及素描加试成绩 |
4月29日 |
预录取结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确定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
5月10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说明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低文化合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人:宋老师、索老师 招生电话:0516-83888688、83889021、400-828-1230 83996350、83996351 传真电话:0516-83996151 学校网址:www.***.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cn/ 招生微信号:jsjzizs 十五、本招生章程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六、招生章程以江苏教育考试院终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