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校园文化水平,扩大学校知名度,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单独招生文艺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器乐、舞蹈共10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 2.器乐类考生须具备各类器乐考级达八级以上(含八级)的证书; 3、舞蹈类考生须在市级及以上级别的艺术类比赛或中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奖。 三、报名流程 1.文艺特长生要按时进行文化联测报名专业志愿填报。详细情况见《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2.文艺特长生申请时间和方式 申请时间:2016年1月15日~20日 申请方式:快递邮寄申请材料 邮寄地址:221116 江苏徐州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516-83889021 3.文艺特长生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文艺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 (2)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各类考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来校加试时返还原件) 四、经审核合格后,我校将于3月13日前在招生网上公示文艺特长生加试名单。凡报考我校文艺特长生,必须到我校参加文艺特长生特长加试。 五、文艺特长生领取特长加试准考证时间:4月15日,领准考证时须交纳加试费60元。 考试时间:4月16日 六、考试内容 1、器 乐 (1)演奏曲目一首,曲目自选。 (2)视唱练耳: 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 练耳:听音主和弦。 说明: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2、舞 蹈 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舞蹈种类为: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或当代舞。 说明:①表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②自备伴奏音乐。③自备练功服,需穿演出服的考生自备演出服装。 七、录取办法 1.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艺特长生考试,考核合格后,根据考试得分进行排序,确认前10名考生获得文艺特长生资格。若考生成绩不符合文艺特长生资格要求,取考生省文化联测考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按照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录取办法录取。 2.获得文艺特长生资格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并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每个专业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正式录取。 八、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888688、83889021、400-828-1230、83996350、83996351 传真电话:0516-83996151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宋老师、索老师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文艺特长生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