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下内容如与终公布章程不符,则以教育厅审核后章程为准。 我校2016年单招章程已经制定完成,目前正处于上级部门审核阶段。先将主要内容通告如下: 一、继续按专业大类招生,共分为建筑工程Ⅰ类、建筑工程Ⅱ类、机电信息类、现代服务类、中外合作类、艺术类和教育部试点现代学徒制项目“海澜之家班”等七个专业大类。 二、取消校长推荐生的计划(全省所有院校均取消)。 三、每个考生都可以在3月22日~3月31日兼报第二个专业大类,增加录取机会。但要求建筑工程Ⅰ类、建筑工程Ⅱ类互相不得兼报;艺术类、现代学徒制类别只能报第一志愿。 四、除报考艺术类仍然要加试素描静物外,一般考生报考建筑工程Ⅰ类、建筑工程Ⅱ类、机电信息类、现代服务类、中外合作类只要参加江苏省文化联测,不需要再面试。 五、2016年的免考政策,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要求上有所变化,增加获得省级荣誉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表彰的复转军人、通过“海澜之家班”面试录取的考生等可享受免考文化: 1、符合以下条件可免文化测试,需参加单独面试,面试合格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或第二专业。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1A1C及以上等级的普高学生。 (2)第一志愿报考中外合作专业大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3B1C等级的考生。 (3)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4)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表彰的复转军人; 2、通过“海澜之家班”面试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文化联测,如不通过,则需要正常参加文化联测。 六、2016年的加分政策,增加了国家级、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技能、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荣获一(及以上),二,三等奖,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加分项目。另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的四项中A等级、B等级加分标准提高,分别加12分、6分。 七、在2016年单招录取时,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排序,若仍相同,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按语文成绩排序,其他类别按数学成绩排序;若再相同,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按英语成绩排序,其他类别按语文成绩排序;若还是相同,则按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排序。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