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职【2014】33号
关于调整对口单招财会类体育类农业类计算机类等技能考试标准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对口单招技能考试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加强对口单招技能考试管理,进一步优化考试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技能考试的科学性、规范性。省教育厅组织各科目组联考委广泛征求意见,对财会、体育、农业、计算机类等四个科目组的技能考试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起,对口单招财会类技能考试项目由4项改为3项,取消点钞项目。2016年起,会计帐务处理考试项目改为机考形式,会计电算化和会计帐务处理考试使用的软件由原使用的金蝶软件改为用友畅捷通T3软件。 二、2015年起,对体育类技能考试三项身体素质考试的考试成绩从150分调整为180分,对各类比赛获得名次成绩认定分值调整从150分调整为120分。 三、2016年起,对农业类和计算机类技能考试实施2016年考试标准。 具体考试标准方案见附件。请各地认真研究各项科目的技能考试标准,及时做好教学计划调整。
附件: 1.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财会专业技能考试标准附件1财会.doc 2.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财会专业技能考试标准附件2财会.doc 3.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体育专业技能考试标准附件3体育.doc 4.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农业专业技能考试标准附件4农业.doc 5.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计算机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附件5计算机.doc 省教育厅
2014 年11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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