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站、教学点:
现将2016年录取学生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站点及时在平台挑选录取学生名单(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挑选完毕由我院确认,我校财务处收到录取费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站点在收到录取知书后,务必用挂号及时寄发到每位考生,不得将录取通知书扣留在站点及个人手中,并将下列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位学生。
1.学生报到时间、地点、缴费标准、注意事项、携带的材料以及报到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2.所有今年录取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学籍。
3.新生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的各类信息项,若有误,请各站点及时与我院招生学籍办公室联系。
4.新生报到时,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专升本学历新生报到时还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专科学历信息电子备案表,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专科毕业证书真实有效。如在学期间查出违纪舞弊者,随时取消其学籍。
5.学生登录教学与教务平台的用户名及其初始密码规则,便于学生网银缴费、网上学习和相关信息查询。指导学生下载“江大继教e”移动客户端(用户名及其初始密码规则与平台相同)。
三、各站点认真做好新生报到的以下相关工作。
1.对二、4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并妥善保管,建立学生档案。
2.按《关于高等教育学生2017学年学费缴纳通知》([2016]18号)向学生公开学费标准并指导其按期缴费。学费标准如下:
江苏省本科(、):
本科:、
文科类:2000元/学年
理工类:2200元/学年
医学类:药学专业2200元/学年,其他专业2500元/学年
艺术类:3200元/年
外省份收费标准须经站和我院共同确认。
以上学费包含教学、实验、实习等培养费。
3.各站点可预收书籍讲义等代办费(不超过500元/学年),代办费按学年预收,学年末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4.按《关于做好2016年录取新生资格复查和注册工作的通知》([2016年 号])要求做好新生资格复查和注册工作。
5.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讲明学籍管理、教学管理等有关规定以及毕业条件、学位申报条件。积极推进“混合式”教学,做好学生网上学习导学。做好平台缴费指导,提醒学生务必在3月底前完成学费缴纳(平台网银支付),否则不能予以注册和学习。告知学生自2017学年起,课程重修、毕业论文(设计)重做需按规定缴纳重修费(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部分学生个人通讯信息无效,如通讯地址非本人常住地址,手机号非本人的,请通知学生登录平台修改个人相关信息。
6.各站点必须在
2015年 3月 15日
前完成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并于3月底前将未报到或因特殊情况未报到的新生名单与资格复查注册工作结合一并报我院招生学籍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