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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佳木斯大学新生入学保险须知

  2017年03月18日09:55  佳木斯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按照国务院〔2008〕119号、黑政办发〔2009〕10号、佳政办发〔2009〕15号文件(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求,为确保大学生享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就医权益,学校已为二O一六级全体新生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包含门诊大病和意外伤害保险),新生报到时需带本人身份证。

                 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总计

(元)

政府补助

(元/年)

个人缴纳

(元/年)

普通大学生

380

50

四年制学生200

五年制学生250

重度残疾大学生

(需提供二级以上伤残证)

395

35

四年制学生140

五年制学生175

低保家庭大学生

(需提供民政局发放的低保证)

395

35

四年制学生140

五年制学生175

中国人寿大学学补险

参保对象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元)

保险费(元)

大学生

疾病、意外死亡

20000

四年制学生300

五年制学生375

残疾和烧伤

20000

意外医疗费

10000

疾病住院补偿

30000

新生在加入国家要求的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自愿选择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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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6年佳木斯大学新生入学保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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