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簡介
集美大學為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是交通運輸部與福建省、國家海洋局與福建省、福建省與廈門市共建高校,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面向全國招生。
集美大學辦學歷史悠久。始於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1918年創辦的集美師範學校,迄今已90多年,校訓“誠毅”為陳嘉庚先生和其弟陳敬賢先生所立。1994年,在原集美航海學院、廈門水產學院、福建體育學院、集美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和集美高等師範專科學校等五所高校的基礎上合併組建集美大學。
集美大學是福建省較早具有招收港、澳、台、華僑學生和外國留學生資格的院校之一。經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批准,我校自2003年起開始招收港澳臺僑學生,並可單獨對臺灣招生;自2011年起可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自2012年起可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自2013年起可以通過內地(祖國大陸)面向港澳臺招收研究生統一考試招收港澳臺研究生。
學校現有20個學院,68個本科專業,覆蓋工學、農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理學、文學、法學和藝術學等9個學科門類。9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覆蓋56個碩士二級點),4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型(覆蓋29個領域),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船舶與海洋工程、水產),1個博士後流動站(水產)。全日制在校生27000多人,其中港澳臺僑學生300多人。專任教師1500多人,高職稱教師約占54%。有3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6個國家級“卓越”人才培養計畫專業,4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1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8個福建省一級重點學科(其中2個特色重點學科),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和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各11個,7個省級教學團隊,1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船舶助導航工程研究中心),10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社會科學研究基地),12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學校占地面積2300多畝,校舍面積近100萬平方米,有8棟嘉庚建築為國家重點保護文物,新校區建築群榮獲“新中國成立60周年百項經典暨精品工程”。學校建有萬兆高速校園網,圖書館建有數位資訊檢索中心,館藏紙質文獻250萬冊,中外文現刊2700多種。
學校秉承“嘉庚精神立校,誠毅品格樹人”,努力把傳承和弘揚嘉庚精神融入辦學育人全部工作。2008年,學校以“優秀”成績通過了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準評估。畢業生得到社會廣泛好評,就業率連續10年保持在90%以上。學校在長期辦學實踐中形成了航海、水產等面向海洋的學科專業特色和優勢,是我國培養高級航海人才的重要基地,航海教育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水產學科在國內具有一定的優勢和影響。2013年學校獲批成為大陸唯一一家授權開展臺灣船員無限航區海船船員適任培訓和履約過渡期適任培訓的單位。學校堅持服務地方,並充分發揮面向行業辦學的傳統,運用協同創新的體制機制,牽頭組建“福建遊艇產業關鍵技術協同創新中心”,參與創建“東海海水養殖產業升級協同創新中心”與“海洋生物資源開發利用協同創新中心”,並與廈門港口管理局合作共建“廈門東南國際航運研究中心”。
今後五年學校將堅持內涵發展、特色發展、和諧發展,加快建設有特色、高水準、國內知名的大學,為實現國家戰略和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招生計畫
類型 | 招收物件 | 招生計畫 |
教育部港澳臺僑聯招 | 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 | 200人 |
內地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 | 香港學生 | 50人 |
免試招收臺灣學生 | 臺灣學生 | 40人 |
單獨招收臺灣學生 | 臺灣學生 | 60人 |
本科招生專業
學院 | 專業 | 科類 | 學制 |
航海學院 | 航海技術 | 理工 | 四年 |
交通運輸 ( 國際航運管理方向 ) | 理工 | 四年 | |
交通運輸 (航海保障方向 ) | 理工 | 四年 | |
物流管理 | 理工 | 四年 | |
輪機工程學院 | 輪機工程 | 理工 | 四年 |
船舶電子電氣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 | 四年 | |
水產學院 | 動物科學 | 理工 | 四年 |
水產養殖學 | 理工 | 四年 | |
動植物檢疫 | 理工 | 四年 | |
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四年 | |
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 理工 | 四年 |
財經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文理兼收 | 四年 |
會計學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經濟學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財政學(公共管理與稅收實務方向)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金融學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投資學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教師教育學院 | 教育技術學 | 理工 | 四年 |
學前教育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小學教育(語文方向) | 文史 | 四年 | |
小學教育 ( 數學方向 ) | 理工 | 四年 |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文理兼收 | 四年 |
市場行銷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旅遊管理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電子商務 | 理工 | 四年 | |
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四年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四年 | |
通信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计算机工程學院 | 計算机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四年 |
網络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軟件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理工 | 四年 | |
機械與能源工程學院 | 機械類(含機械類、能源動力類、土木類) | 理工 | 四年 |
理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工 | 四年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工 | 四年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地理信息科學 | 理工 | 四年 | |
應用物理學 | 理工 | 四年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文理兼收 | 四年 |
英語(師範類)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日語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翻譯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法學院 | 法學 | 文史 | 四年 |
社會工作 | 文史 | 四年 | |
法學 ( 海商法方向 ) | 文理兼收 | 四年 | |
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文史 | 四年 |
漢語言文學 ( 商務秘書方向 ) | 文史 | 四年 | |
漢語國際教育 | 文史 | 四年 | |
工程技術學院 | 工程管理 | 理工 | 四年 |
體育學院 | 體育教育 | 體育 (文理兼收) | 四年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體育 (文理兼收) | 四年 | |
運動訓練 | 體育 (文理兼收) | 四年 | |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 | 體育 (文理兼收) | 四年 | |
音樂學院 | 音樂學 | 藝術 (文理兼收) | 四年 |
音樂表演 | 藝術 (文史) | 四年 | |
舞蹈表演 | 藝術 (文史) | 四年 | |
美術學院 | 美術學 | 藝術 (文理兼收) | 四年 |
視覺傳達設計 | 藝術(文史) | 四年 | |
動畫 | 藝術 (文史) | 四年 | |
環境設計 | 藝術 (文史) | 四年 |
備註:
1、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學生,須具備相關專業的學習基礎,入校後不能轉入普通類專業。
2、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請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集美大學招生章程》。
招生辦法
一、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招生辦法(面向港澳臺僑學生)
(一)
報名
1
.報名資格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相當於中學六年級)並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方可報名:
①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②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③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④華僑考生必須是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且近四年(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止)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出國留學和因公出國工作不能視為定居)。報名時考生本人須持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取得在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公證書或認證書(中文或英文)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參加報名。華僑考生須在上海、福建或廣州報考點報名考試,北京和港澳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考生所持證件必須在有效期限之內。
2
.報名時間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中規定的報名時間為准。一般為每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
3
.報名地點
北京: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北京市海澱區志新東路9號,郵遞區號:100083,電話:(010)82837212)。
上海: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欽州南路500號,郵遞區號:200235,電話:(021)64946010,(021)64511200)。
福建: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遞區號:350003,電話:(0591)86215678,傳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廈門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廈門市火炬二路269號,郵遞區號:361006,電話:(0592)5703107,傳真(0592)5703106)。
廣州:暨南大學華文學院(廣州市天河區廣園東瘦狗嶺路377號,郵遞區號:510610,電話(020)87205925,傳真:(020)87206598)。
香港:
①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新蒲崗辦事處(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電話:3628 8787 / 3628 8711)
②中國旅行社下列各區分社
灣仔分社:香港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1號(電話:2832 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華道196-202 號嘉富大廈地下(電話:2565 0370)
旺角分社:九龍旺角洗衣街62-72 號得寶大廈2樓(電話:2998 7888)
尖沙咀分社:九龍尖沙咀彌敦道27-33號良士大廈1字樓(電話:2315 7171)
將軍澳分社:九龍將軍澳東港城商場二樓209號鋪(電話:2628 6118)
觀塘分社:九龍觀塘牛頭角道300-302 號裕民中心商場地下(電話:2343 8243)
荃灣分社:新界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189號地下(電話:2499 1433)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號(電話:2475 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連城廣場七樓717-718號鋪(電話:2692 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寶湖道3號寶湖花園商場223號鋪(電話:2657 2883)
屯門分社:新界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號嘉華大廈1/F A鋪 (電話:2618 8188)
③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04-05室,電話:2893 6355)
④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德輔道中272-284號興業商業中心2305室,電話:2542 4811)
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電話:(853)28563033)
各報名地點備有《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考生可徑往索購。
4
.報名方式
聯合招生報名採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下稱聯招辦)網站(網址:
http://www.***.cn)進行預報名。
預報名時,考生需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資訊(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地點、報考科類、報考學校等)。預報名後,考生需記住自己的密碼,並按規定時間到有關報名地點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親自前往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的考生,經報名點同意後,可以委託親屬代為正式報名,代報者憑考生身份證件、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電子相片檔以及其他報名資料到報名點現場辦理相關手續,而且每個代報者只能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時,考生或代報者須繳本人高中畢業證書副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就讀學校開具學歷證明)、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正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報到時補繳高中畢業證書及後一學期的成績單)、身份證件副本(以上資料同時帶備正本用以核對,其中學歷證明和成績單要收取正本,一經報名,所有收取的報名資料一律不再退還),並繳付報名考試費人民幣550元(在香港、澳門各報名地點報名繳付港幣550元)。持外國畢業證書(學歷證明)和成績單的考生,須將證書(證明)和成績單翻譯成中文並作公證。報名後因未能通過公安部門身份驗證而不准考試者或未參加考試者,恕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二)填報志願
1、考生可選擇填報集美大學(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四個專業志願。
2、考生也可根據情況,填報集美大學的預科班。
(三)考試
1
、考試科目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 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
2
、考試時間
以當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中規定的報名時間為准,一般為每年的5月下旬。
3
、考試地點
廣州 由聯合招生辦公室安排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廈門 由廈門市考試中心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澳門 由澳門中華教育會安排
(四)錄取
7月上旬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行網上錄取。我校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新生。被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且考試合格後可升入本科專業學習。
二、免試入學(僅面向香港、臺灣學生)
■
免試招收香港學生招生辦法
(一)報名
1
、報名資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需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3)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2、
報名方式及時間
採取網上預報名及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具體時間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於做好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報名時間為准。
網上預報名:3月1日至3月20日登陸對港免試招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www.***.cn)進行預報名。網上預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報考基本資訊(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報考志願等),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等內容,並上傳學習概覽。
現場確認:3月10日至31日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電話:0852-2542 4811)現場確認。考生須按要求提交 打印好的報名表格、相關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及學習證明材料(學習概覽影本、校長推薦計畫表格等),並繳付報名費用。
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託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代報者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電子相片(JPG格式,像素 168*240,文件大小35K以內。如考生已將照片上傳至預報名系統則無需提交)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校長推薦計畫表格及相關檔,由考生所在中學在5月31日前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具體工作時間安排以各報名點公告為准。
(二)、填報志願
考生可選擇填報集美大學(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四個專業志願。
(三)、錄取原則
學校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並依據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計畫以及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低錄取要求:
1、普通類低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畫”考生低錄取標準可以為“3、3、2、2”或者““3、2、3、2”。
2、藝術(體育)類低錄取標準為“2、2、1、1”,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1級及以上。
■
免試招收臺灣學生招生辦法
(
一)報名
1
、報名資格
具有臺灣居民身份證及《臺胞證》,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
(1)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頂標級、前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舉辦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其高中畢業生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均標級。
2
、報名時間及方式
(1)申請時間:每年5月初-6月下旬。
(2)申請方式:下載《集美大學免試招收臺灣地區考生申請表》(可登錄
http://zsb.***.cn招生資訊欄下載),請填寫完整後打印並簽字,與臺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中學成績證明、臺胞證、身份證以及學測考試報名序號等材料的掃描件,和本人一寸證件照片2張於5月30日之前用寄達集美大學招生辦公室。並將申請表電子版和相關材料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集美大學招生電子郵箱zsbbg@***.cn,郵件主題請注明“臺灣地區考生免試申請”。申請材料概不退還本人。
(二)填報志願
申請者可選擇填報集美大學的四個專業志願。
(三)面試及錄取:
1、面試時間:每年6月下旬,具體面試安排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集美大學招生辦公室。
3、錄取:我校根據考生志願、結合學測成績和麵試情況擇優錄取,寄發《入學通知書》。
三、單獨招收臺灣學生考試(僅面向臺灣學生)
(一)報名
1、報名資格:凡是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的臺灣青年均可報考。
2、報名時間:每年3月至7月。
3、報名方法:
(1)本人或委託他人來我校報名。
(2)函報。可以將報名材料寄往我校。
(3)電話報名。在參加考試前補交有關證明。
( 二 ) 考試
2、報名時間:每年3月至7月。
3、報名方法:
(1)本人或委託他人來我校報名。
(2)函報。可以將報名材料寄往我校。
(3)電話報名。在參加考試前補交有關證明。
( 二 ) 考試
1、形式:筆試、面試、專業考試。
2、時間:每年於8月中下旬安排一次對台單招考試,具體考試安排將公佈在集美大學招生辦公室的通知通告欄,大致安排如下:
時間 | 內容 | 備註 | |
1天 | 8:00-11:30
14:00-17:00
|
報名:
須攜帶臺胞證、護照、身份證、高中畢業證原件,並提交證件的影本各3份及1寸、2寸彩照各2張。
|
報名考試地點:
集美大學招生辦公室
|
2天 | 全天 | 溫書 | 可選擇不參加 |
1天 | 上午 | 語文考試 | 筆試 |
下午 | 數學考試 | 筆試 | |
1天 | 上午 | 英語考試 | 筆試 |
下午 | 面試/專業考試 | 專業考試僅限體育、
藝術類考生
|
(三)錄取
1、考試後成績和錄取名單于一周內公佈,被錄取者由我校寄發《入學通知書》。
2、凡參加入學考試者,其成績尚未達到錄取分數線,可以進入我校預科班學習。學習1年後,考試成績合格者,進入本科專業學習。
1、考試後成績和錄取名單于一周內公佈,被錄取者由我校寄發《入學通知書》。
2、凡參加入學考試者,其成績尚未達到錄取分數線,可以進入我校預科班學習。學習1年後,考試成績合格者,進入本科專業學習。
相關事項
一、入學與身體檢查
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 申請商轉其他專業。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其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或至少應持有有效期為一年的出入境證件。
二、學歷與學位
學生在校期間,按國家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管理,可申請免修政治理論課。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集美大學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授予其集美大學相應的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三、簡章中招生錄取辦法若與教育部的相關規定不符,請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執行。
四、學習與生活費用
學生入學註冊時,應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當年主管部門審批為准。
(一)學費(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人/年)
學習類別 | 學士學位課程 | 預科班 | ||
一般科類 | 軟體工程 | 藝術類 | ||
學費 | 5460 | 第一、二學年5460,第三、四學年13000 | 8640 | 11600 |
( 二)住宿費(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人/年)
住宿類型 | 住宿費 | 設施 |
普通學生公寓 | 550-1300
(依據住宿條件而定)
|
電話線、網路、洗手間、熱水器、空調、書桌、洗衣房、24小時保安值班
|
留學生公寓 | 6000
(2人間)
|
(三)生活費用:膳食費每月約人民幣1200-1500元左右。
五、獎學金
學生入學後可以申請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台港澳學生設立的獎學金;臺灣學生還可以單獨申請“臺灣學生獎學金”。
聯繫方式
通訊位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銀江路185號
集美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361021
電 話:0086-592-6182393 6183371 6181301
傳 真:0086-592-6185889
E-mail:
zsbbg@***.cn
網 址:
http://zsb.***.cn
相關鏈結
福建廈門集美大學網址:
http://www.***.cn
聯招辦網站:http://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