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1号)、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体科字〔2015〕175号)、《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5〕176号)、《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版)》及《井冈山大学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学校体育专业建设实际制定了我校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相关录取原则公示如下:
1.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低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体育专项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70分(满分100分);
3.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同时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实际情况先划定我校文化成绩录取分数线后,再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本录取原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另提醒各位考生:根据学校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我校于5月7-8日在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现场采集、确认信息及体育专项准考证打印。5月9-10日在井冈山大学田径场、体训馆进行专业测试。请各位考生持二代身份证,自带与比赛相关的随身用的器材、护具等(跑鞋要求短钉)。如有疑问,请于5月7日前向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咨询。
办公地点:井冈山大学第6教学楼二楼招生科
电话:0796-8110322
电子邮件:juzjc@***
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