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我院,特针对江西省内文史、理工类入读我院的新生,制订优秀新生入学奖,办法如下:
一 、评选条件和奖励标准
1、针对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分四档次执行
①高考分数超二本线上50分(含50分),奖励10000元
②高考分数超二本线上40-50分(含40分),奖励5000元
③高考分数超二本线上30-40分(含30分),奖励3000元
④高考分数超二本线上20-30分(含20分),奖励1000元
2、针对征集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一志愿报考同档次减半奖励。
二、其他
1、所奖励的考生,必须在校取得学籍。
2、按照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3、由招生就业办公室拟定获奖名单在全院公布。
4、自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
5、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