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馈高水平艺术团报考志愿的通知
截止规定日期,共有142名获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与我校签订了《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书》。未按期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已签订协议的考生须于2015年6月25日至30日,登录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考生点击进入),反馈高考成绩与志愿并打印纸质反馈表,考生及考生家长签字后在7月3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邮寄至我校大学生艺术团。
所报专业应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招生计划的非医学类专业。未按要求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艺术团。邮编:430074
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咨询电话: ,,
原标题:2016年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反馈高水平艺术团报考志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