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经2016年3月21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华大研究〔2016〕1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巡视小组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斗斗
成员:林怀艺、王辉、吴苑华、骆文伟、肖北婴、赵琰、孟玲洲、甄龙、乔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巡视小组
组长:吕毅辉
成员:魏丹、张宇
二、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院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全国硕士生一类地区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华侨大学 2016 年硕士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yjszs.***.cn 下载)。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 毕业证书(以2015年11月14日前获得的文凭为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5. 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
四、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面试。具体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研究生秘书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五、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复试成绩的权重占总成绩的50%。其中面试分数占35%,笔试分数占15%。
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各科目满分总和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 ×50%+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35%+复试面试成绩(百分制)×15%。
初试各科目满分总和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 ×50%+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35%+复试面试成绩(百分制)×15%。
2.复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录取的监督
1. 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根据教育厅〔2016〕1号文的规定,学院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终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然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3. 学院党委全程监督本院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学院复试巡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巡视工作。在复试过程中,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监督电话:0592-6167121(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
七、其他
未尽事宜,遵照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华大研究〔2016〕12号)的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6年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