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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2016年03月08日17:38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6]66号《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按通知的相关要求制定2016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一、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阳望平、谭骁彧

副组长:谢光彩、何子明、谷远志、谢剑龙、王小全、陈志勋、席安明、龚德忠

成  员:邓向荣、林  靓、张跃宁、邱智海、胡拥军、龙国昌、张晓山、曾维平、向凌云、谭志雄、黄金波、曹湘林、欧长贵、杨庆山、邓宗寿、张时杜、李彪、杨逢跃、李正后

二、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办公地设在招生就业处

主  任:谢光彩

副主任:邓向荣

成  员:闫军礼、李振相、刘汉华、曾艳辉、李  敏、崔吉雷、龙墩鹏、杨建军

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下设:报名组、考务组、后勤保障组、阅卷统分组、财务收费组、接待宣传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保密组、招生录取组、信息组、学生工作组。

各组工作职责:

1、报名组:由招生就业处牵头成立,制定报名组工作方案。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的整理和公示,接待考生咨询和报名工作,配合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做好考生食宿、车辆接送等相关工作。

2、考务组:由教务处牵头成立,制定考务组工作方案,免费提供考生考试工具,负责试卷的命题、交接、发放、验收、装订。制定和张贴《考场规则》、《监考规则》、《考室平面示意图》、《考试时间科目表》、《考生违纪舞弊处罚规定》、《答卷装订规则》等考务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牵头成立,制定后勤保障组工作方案,负责考试期间的考生食宿、医疗保障、水电、校园环境卫生等工作。

4、阅卷统分组:由人事处牵头成立,制定阅卷统分组工作方案。组织阅卷、统分工作。严格遵守考试制度,确保成绩公平、公正。

5、财务组:由财务处牵头成立,制定财务组工作方案,负责免费发放早、中、晚参考学生餐票。考生参考往返车费自理。

6、接待宣传组:由党政办牵头成立,制定接待组工作方案,负责单招考生期间车辆安排,制作指示牌、示意图,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接待站。

7、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成立,制定安全保卫组工作方案,负责对考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负责引导送考家长车辆停放。

8、纪检监督保密组:由纪检监督室牵头成立,负责制定纪检监督保密工作制度,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负责考生申诉和咨询。

9、招生录取组:由招生就业处牵头成立,负责制定招生录取组工作方案及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严格遵守录取原则,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10、信息组:由信息处牵头成立,制定信息组工作方案,负责学院网站、单独招生网及考生报名局域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和保障工作。

11、学生工作组:由学工处牵头成立,制定学生工作组工作方案,配合报到组做好考生接待、宣传工作。

三、单独招生计划、专业及学费标准 

学院面向已参加2016年湖南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计划单独招生750名,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新标准执行。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见下表:

                             单独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系部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年)

招生类别

机电工程系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0



文理兼招

对口升学

智能控制技术

4600

数控技术

460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4600

冶金材料系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

4600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4600

材料工程技术

4600

有色冶金技术

4600

建工管理系

财务管理

3500

会计

3500

会计(税务会计方向)

3500

建筑工程技术

4600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设计方向)

4600

工程造价

4600

工程造价(房地产评估方向)

4600

工程测量技术

4600

资源环境系

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

4600

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方向)

4600

矿山地质

4600

矿物加工技术

4600

工业分析技术(质量管理方向)

4600

工业分析技术

4600

四、单独招生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已参加2016年湖南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报名方式: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网址: )进入单独招生报名子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也可登陆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址)点击“单独招生”浮动窗口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5日。

   4、考试时间:4月10日,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9日。

   5、考试内容:语文、数学、综合测试,总分值300分。

   6、考试地点:均在我院进行。

   7、日程安排表:

内容

321-4月5

考生网上报名

47

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49

现场确认信息,领取准考证

410上午

9:00-11:30  文化考试: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4月10日下午

13:00-18:00   综合测试 (100分)

4月22日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院招生信息网)补录名单另行公示

5月15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

8、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组严格遵守评卷规定,确保成绩公平、公正。
五、录取原则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6】66号《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与综合测试的成绩,按各专业计划数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录取原则,在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时会与考生进行有效沟通,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3、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及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731-22713079、22713066、22713033查询。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完全一样,只是考试形式不同。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当年普通高考(含职高对口升学考试)、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不能转校学习,不能转专业,特殊情况可在我院单独招生专业中调剂。

6、学院实施奖、助学金制度,具体奖、助学金类别、等级及金额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学院对困难的学生给予勤工助学的机会。
六、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731-22713086,22713002)。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22713079、22713066、22713033

传    真:0731-22713079

地    址:湖南职业教育大学城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盘龙路88号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2006
   网址:


原标题:2016年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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