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6]66号《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按通知的相关要求制定2016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一、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阳望平、谭骁彧
副组长:谢光彩、何子明、谷远志、谢剑龙、王小全、陈志勋、席安明、龚德忠
成 员:邓向荣、林 靓、张跃宁、邱智海、胡拥军、龙国昌、张晓山、曾维平、向凌云、谭志雄、黄金波、曹湘林、欧长贵、杨庆山、邓宗寿、张时杜、李彪、杨逢跃、李正后
二、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办公地设在招生就业处
主 任:谢光彩
副主任:邓向荣
成 员:闫军礼、李振相、刘汉华、曾艳辉、李 敏、崔吉雷、龙墩鹏、杨建军
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下设:报名组、考务组、后勤保障组、阅卷统分组、财务收费组、接待宣传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保密组、招生录取组、信息组、学生工作组。
各组工作职责:
1、报名组:由招生就业处牵头成立,制定报名组工作方案。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的整理和公示,接待考生咨询和报名工作,配合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做好考生食宿、车辆接送等相关工作。
2、考务组:由教务处牵头成立,制定考务组工作方案,免费提供考生考试工具,负责试卷的命题、交接、发放、验收、装订。制定和张贴《考场规则》、《监考规则》、《考室平面示意图》、《考试时间科目表》、《考生违纪舞弊处罚规定》、《答卷装订规则》等考务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牵头成立,制定后勤保障组工作方案,负责考试期间的考生食宿、医疗保障、水电、校园环境卫生等工作。
4、阅卷统分组:由人事处牵头成立,制定阅卷统分组工作方案。组织阅卷、统分工作。严格遵守考试制度,确保成绩公平、公正。
5、财务组:由财务处牵头成立,制定财务组工作方案,负责免费发放早、中、晚参考学生餐票。考生参考往返车费自理。
6、接待宣传组:由党政办牵头成立,制定接待组工作方案,负责单招考生期间车辆安排,制作指示牌、示意图,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接待站。
7、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成立,制定安全保卫组工作方案,负责对考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负责引导送考家长车辆停放。
8、纪检监督保密组:由纪检监督室牵头成立,负责制定纪检监督保密工作制度,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负责考生申诉和咨询。
9、招生录取组:由招生就业处牵头成立,负责制定招生录取组工作方案及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严格遵守录取原则,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10、信息组:由信息处牵头成立,制定信息组工作方案,负责学院网站、单独招生网及考生报名局域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和保障工作。
11、学生工作组:由学工处牵头成立,制定学生工作组工作方案,配合报到组做好考生接待、宣传工作。
三、单独招生计划、专业及学费标准
学院面向已参加2016年湖南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计划单独招生750名,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新标准执行。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见下表:
单独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
|||
系部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元/年) |
招生类别 |
机电工程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0 |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0 |
||
数控技术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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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4600 |
||
冶金材料系 |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 |
4600 |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
4600 |
||
材料工程技术 |
4600 |
||
有色冶金技术 |
4600 |
||
建工管理系 |
财务管理 |
3500 |
|
会计 |
3500 |
||
会计(税务会计方向) |
35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4600 |
||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设计方向) |
4600 |
||
工程造价 |
4600 |
||
工程造价(房地产评估方向) |
4600 |
||
工程测量技术 |
4600 |
||
资源环境系 |
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 |
4600 |
|
金属与非金属矿开采技术(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方向) |
4600 |
||
矿山地质 |
4600 |
||
矿物加工技术 |
4600 |
||
工业分析技术(质量管理方向) |
4600 |
||
工业分析技术 |
4600 |
四、单独招生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已参加2016年湖南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报名方式: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网址: )进入单独招生报名子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也可登陆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址)点击“单独招生”浮动窗口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5日。
4、考试时间:4月10日,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9日。
5、考试内容:语文、数学、综合测试,总分值300分。
6、考试地点:均在我院进行。
7、日程安排表:
日期 |
内容 |
3月21日-4月5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4月7日 |
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
4月9日 |
现场确认信息,领取准考证 |
4月10日上午 |
9:00-11:30 文化考试: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
4月10日下午 |
13:00-18:00 综合测试 (100分) |
4月22日前 |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院招生信息网)补录名单另行公示 |
5月15日 |
邮寄录取通知书 |
8、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组严格遵守评卷规定,确保成绩公平、公正。
五、录取原则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6】66号《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与综合测试的成绩,按各专业计划数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录取原则,在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时会与考生进行有效沟通,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3、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及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731-22713079、22713066、22713033查询。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完全一样,只是考试形式不同。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当年普通高考(含职高对口升学考试)、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不能转校学习,不能转专业,特殊情况可在我院单独招生专业中调剂。
6、学院实施奖、助学金制度,具体奖、助学金类别、等级及金额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学院对困难的学生给予勤工助学的机会。
六、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731-22713086,22713002)。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22713079、22713066、22713033
传 真:0731-22713079
地 址:湖南职业教育大学城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盘龙路88号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2006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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