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16】8号)文件要求,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要求,根据专业设置和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我院制定了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考试方案,具体如下:
一、高中毕业生考试方案
(一)免试方案
根据豫教学【2016】8号文件,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合格的,以学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成绩为依据,直接将三科成绩分别折合为相应分数后计入文化知识总分,其中达到A级为100分,达到B级为90分,达到C级为80分,三科成绩总分为300分,不再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D级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
(二)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分值:300分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内容以高中教材为主),对应卷面分为:120、90、90分。
3.考试方式:笔试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分值:200分
2.考试方式:面试
3.命题原则:
1)因为招收的两个专业为医学大类,所以围绕医学专业发展的要求,面试内容包括:
(1)考生对医学专业的认识;
(2)考生对所选专业的兴趣;
(3)考生对未来职业的规划。
2)通过交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的意识和能力。
二、中职毕业生考试方案
(一)文化基础考试
考试分值:300分
考试科目:语文、英语(内容以初中教材为主)、正常人体解剖学(内容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全国中等卫生学校教材为主),对应卷面分为:120、90、90分。
考试方式:笔试
(三) 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分值:200分
考试方法:直观测试
包括护理专业的基本护理技术测试;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康复技能测试。
命题原则:
1.对学生取得的政府部门认可的高、中级保健推拿师职业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初级)、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士)初级资格证等等级证书者;学校组织的技能竞赛获得一等、二等奖者;根据等级的高低折合成相应的成绩分数,其中高级、一等奖为180分,初级、中级、二等奖为160分;
2.基础技能测试:对未获得上述证书、奖项的考生,根据每个专业的要求拟定手法测试的标准,通过教师现场一对一的对学生考核,结合评分标准给予学生成绩。(具体标准见附表)
三、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中的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者,经个人申请、院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免试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