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条件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学[2013]3号)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和录取办法摘录如下:
6.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
二、 河南省单招文件规定:(二)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向报考院校申请、院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由普通高校免试录取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省招办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招生高校于
2016年5月1日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相关文件详见:1、教育部文件 (教学[2013]3号)
2、
3、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审查表
原标题:2016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条件及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