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要求,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3937
三、湖南省(内)代码:4719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八、办学条件:学院占地784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建有7个实训中心、89个实训室和102个校外实训基地,馆藏纸质图书29万册、电子图书32万册,总资产3.53亿元。2011年立项为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为湖南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院校。2013年7月16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发文批准正式更名为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8月13日,入围全省首批8所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学院相继被确认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湖南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服务外包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湖南省旅游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湖南省教育科学学科研究基地;与中外名企共建有上海通用汽车ASEP项目湖南教学中心、博世汽车技术教学合作院校和博世诊断中心、保时捷汽车PEAP项目教学中心、北京汽车售后服务人才(BSEP项目)培养培训中心、宝马汽车售后英才教育(BEST)项目湖南教学中心、上海大众SCEP项目合作院校和长安福特STWP项目、安卓学院等校企育人基地。
九: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600人,教师中研究生达到50%,副高以上职称达到40%,双师教师超过75%。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尹万建教授、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邓志革、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张璐青、湖南省师德标兵黄敏雄、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十佳先进个人陈婕、全省高校辅导员十大年度人物陈珊、朱鹊飞、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罗海等先进典型。
十:院系设置: 学院设有汽车电子系、汽车运用系、汽车商务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学院、基础教育学院。
十一:就业安置:学院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2%以上,被湖南省2014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就业指导先进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1、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志革
副 组 长:黎修良、熊振倜、高兴
成 员:刘平国、雷久相、刘任庆、李步青、刘海渔
郭红球、陈艳萍、李治国、朱双华、欧阳波仪
罗灯明、杨升平、刘明星、曾昭山、尹长源
刘海宏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研究决策学院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处理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日常事务。
2、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
主 任:尹长源
根据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各个环节的工作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已参加我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招生专业(所有招生专业都实行文理兼招)
序号 | 院系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计划 | ||
应届 普高生 | 往届 普高生 | 中职生 | |||
1 | 汽车电子系 | 汽车电子技术 | 23 | 2 | 145 |
2 | 汽车电子系 | 汽车智能技术 | 30 | 2 | 8 |
3 | 汽车电子系 | 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 | 35 | 2 | 53 |
4 | 汽车电子系 | 应用电子技术 | 25 | 0 | 5 |
5 | 汽车运用系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10 | 0 | 40 |
6 | 汽车商务系 | 汽车营销与服务(销售与服务方向) | 37 | 3 | 10 |
汽车商务系 | 汽车营销与服务(营销与策划方向) | 18 | 6 | 26 | |
汽车商务系 | 汽车营销与服务(服务与管理方向) | 18 | 2 | 20 | |
汽车商务系 | 汽车营销与服务(定损与评估方向) | 22 | 3 | 5 | |
7 | 机电工程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3 | 4 | 23 |
8 | 机电工程系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15 | 2 | 13 |
9 | 机电工程系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4 | 1 | 5 |
10 | 机电工程系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18 | 2 | 20 |
11 | 机电工程系 | 数控技术 | 15 | 2 | 93 |
12 | 机电工程系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5 | 0 | 5 |
13 | 信息工程系 | 电脑艺术设计 | 14 | 16 | 25 |
14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3 | 15 | 27 |
15 | 信息工程系 | 软件技术 | 23 | 15 | 27 |
16 | 信息工程系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10 | 5 | 75 |
17 | 信息工程系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28 | 9 | 13 |
18 | 经济贸易学院 | 电子商务 | 21 | 9 | 35 |
19 | 经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0 | 5 | 25 |
20 | 经济贸易学院 | 会计电算化 | 17 | 18 | 65 |
21 | 经济贸易学院 | 商务英语 | 30 | 3 | 27 |
3、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
2)考试地点:院本部或学院设立的其他单招考试点
3)考试方式:
选拔方式采用“文化知识考试”(闭卷笔试)、 “综合素质测试”(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应届普高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只参加我院组织“综合素质测试”,总分200分。
(2)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闭卷笔试),文化知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共一份试卷,总分2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闭卷笔试),总分200分。
4、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成绩及考生志愿,按照生源类分别择优录取。
1)应届普高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60%与“综合素质测试”的40%相加的成绩,按专业分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有补考课程,该门课程成绩高只按60分计。
2)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的60%与“综合素质测试”的40%相加的成绩,按专业分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3)出现空余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专业出现空余计划:按专业空余计划的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2)类别出现空余计划:出现一个类别空余计划,计划平均分配至其他两个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出现两个类别空余计划,计划全部调入余下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4)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1)不按规定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除取消录取资格外,还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我院于5月初将拟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名单将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www.***)上公布。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份发放。
6)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
第四章 收费标准
学院将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具体见附表(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
附表: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学费标准
序号 | 院系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学费标准 (元/年) | |
1 | 汽车电子系 | 汽车电子技术 | 5060 | |
2 | 汽车电子系 | 汽车智能技术 | 4600 | |
3 | 汽车电子系 | 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 | 4600 | |
4 | 汽车电子系 | 应用电子技术 | 4600 | |
5 | 汽车运用系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5060 | |
6 | 汽车商务系 | 汽车营销与服务(销售与服务方向) | 5060 | |
汽车商务系 | 汽车营销与服务(营销与策划方向) | 5060 | ||
汽车商务系 | 汽车营销与服务(服务与管理方向) | 5060 | ||
汽车商务系 | 汽车营销与服务(定损与评估方向) | 5060 | ||
7 | 机电工程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0 | |
8 | 机电工程系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4600 | |
9 | 机电工程系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600 | |
10 | 机电工程系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4600 | |
11 | 机电工程系 | 数控技术 | 4600 | |
12 | 机电工程系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0 | |
13 | 信息工程系 | 电脑艺术设计 | 7500 | |
14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800 | |
15 | 信息工程系 | 软件技术 | 7800 | |
16 | 信息工程系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 7500 | |
17 | 信息工程系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7800 | |
18 | 经济贸易学院 | 电子商务 | 3500 | |
19 | 经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500 | |
20 | 经济贸易学院 | 会计电算化 | 3500 | |
21 | 经济贸易学院 | 商务英语 | 3200 |
第五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28431940、22625856、28438651
传 真:0731-22625928
联 系 人:陈老师刘老师 尹老师
通信地址:湖南职业教育大学城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2001
网 址:www.***
电子邮件: @***
第六章 监督机制
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禁教职员工、学生以各种方式违规参与招生活动。若有发现,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关于学院招生录取方面的事宜可直接向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查证,切勿听信其他机构或小道信息,若有发现欺诈行为,请及时向学院纪检监察处或公安机关举报。学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731-22625996
第七章 申述渠道
部 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南职业教育大学城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纪委办公室
电 话:0731-22625877
邮 箱:@***
传 真:0731-2843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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