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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6年10月28日16:40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湖南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要求,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3937 

三、湖南省(内)代码:4719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八、办学条件:学院占地784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建有7个实训中心、89个实训室和102个校外实训基地,馆藏纸质图书29万册、电子图书32万册,总资产3.53亿元。2011年立项为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为湖南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牵头院校。2013年7月16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发文批准正式更名为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8月13日,入围全省首批8所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学院相继被确认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湖南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服务外包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湖南省旅游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湖南省教育科学学科研究基地;与中外名企共建有上海通用汽车ASEP项目湖南教学中心、博世汽车技术教学合作院校和博世诊断中心、保时捷汽车PEAP项目教学中心、北京汽车售后服务人才(BSEP项目)培养培训中心、宝马汽车售后英才教育(BEST)项目湖南教学中心、上海大众SCEP项目合作院校和长安福特STWP项目、安卓学院等校企育人基地。

九: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600人,教师中研究生达到50%,副高以上职称达到40%,双师教师超过75%。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尹万建教授、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邓志革、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张璐青、湖南省师德标兵黄敏雄、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十佳先进个人陈婕、全省高校辅导员十大年度人物陈珊、朱鹊飞、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罗海等先进典型。

十:院系设置: 学院设有汽车电子系、汽车运用系、汽车商务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学院、基础教育学院。

十一:就业安置:学院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2%以上,被湖南省2014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就业指导先进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1、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志革

 副 组 长:黎修良、熊振倜、高兴

 成 员:刘平国、雷久相、刘任庆、李步青、刘海渔

郭红球、陈艳萍、李治国、朱双华、欧阳波仪

罗灯明、杨升平、刘明星、曾昭山、尹长源

刘海宏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研究决策学院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处理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日常事务。

2、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

 主 任:尹长源

根据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各个环节的工作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已参加我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招生专业(所有招生专业都实行文理兼招)

序号

院系

专业名称(及方向)

计划

应届

普高生

往届

普高生

中职生

1

汽车电子系

汽车电子技术

23

2

145

2

汽车电子系

汽车智能技术

30

2

8

3

汽车电子系

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

35

2

53

4

汽车电子系

应用电子技术

25

0 

5

5

汽车运用系

汽车运用与维修

10

0

40

6

汽车商务系

汽车营销与服务(销售与服务方向)

37

3

10

汽车商务系

汽车营销与服务(营销与策划方向)

18

6

26

汽车商务系

汽车营销与服务(服务与管理方向)

18

2

20

汽车商务系

汽车营销与服务(定损与评估方向)

22

3

5

7

机电工程系

机电一体化技术

13

4

23

8

机电工程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5

2

13

9

机电工程系

模具设计与制造

14

1

5

10

机电工程系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18

2

20

11

机电工程系

数控技术

15

2

93

12

机电工程系

工业机器人技术

15

0 

5

13

信息工程系

电脑艺术设计

14

16

25

14

信息工程系

计算机网络技术

13

15

27

15

信息工程系

软件技术

23

15

27

16

信息工程系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10

5

75

17

信息工程系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28

9

13

18

经济贸易学院

电子商务

21

9

35

19

经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

5

25

20

经济贸易学院

会计电算化

17

18

65

21

经济贸易学院

商务英语

30

3

27

3、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

2)考试地点:院本部或学院设立的其他单招考试点

3)考试方式:

选拔方式采用“文化知识考试”(闭卷笔试)、 “综合素质测试”(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应届普高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只参加我院组织“综合素质测试”,总分200分。

(2)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闭卷笔试),文化知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共一份试卷,总分2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闭卷笔试),总分200分。

4、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成绩及考生志愿,按照生源类分别择优录取。

1)应届普高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60%与“综合素质测试”的40%相加的成绩,按专业分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有补考课程,该门课程成绩高只按60分计。

2)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的60%与“综合素质测试”的40%相加的成绩,按专业分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3)出现空余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专业出现空余计划:按专业空余计划的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2)类别出现空余计划:出现一个类别空余计划,计划平均分配至其他两个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出现两个类别空余计划,计划全部调入余下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4)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1)不按规定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除取消录取资格外,还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我院于5月初将拟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名单将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www.***)上公布。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份发放。

6)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

第四章 收费标准

学院将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具体见附表(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

附表: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学费标准

序号

院系

专业名称(及方向)

学费标准

(元/年)



1

汽车电子系

汽车电子技术

5060


2

汽车电子系

汽车智能技术

4600


3

汽车电子系

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

4600


4

汽车电子系

应用电子技术

4600


5

汽车运用系

汽车运用与维修

5060


6

汽车商务系

汽车营销与服务(销售与服务方向)

5060


汽车商务系

汽车营销与服务(营销与策划方向)

5060


汽车商务系

汽车营销与服务(服务与管理方向)

5060


汽车商务系

汽车营销与服务(定损与评估方向)

5060


7

机电工程系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0


8

机电工程系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4600


9

机电工程系

模具设计与制造

4600


10

机电工程系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4600


11

机电工程系

数控技术

4600


12

机电工程系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13

信息工程系

电脑艺术设计

7500


14

信息工程系

计算机网络技术

7800


15

信息工程系

软件技术

7800


16

信息工程系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7500


17

信息工程系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7800


18

经济贸易学院

电子商务

3500


19

经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20

经济贸易学院

会计电算化

3500


21

经济贸易学院

商务英语

3200


 

第五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28431940、22625856、28438651

传 真:0731-22625928

联 系 人:陈老师刘老师 尹老师

通信地址:湖南职业教育大学城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2001

网 址:www.***

电子邮件: @***

第六章 监督机制

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禁教职员工、学生以各种方式违规参与招生活动。若有发现,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关于学院招生录取方面的事宜可直接向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查证,切勿听信其他机构或小道信息,若有发现欺诈行为,请及时向学院纪检监察处或公安机关举报。学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731-22625996

第七章 申述渠道

部 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南职业教育大学城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纪委办公室
电 话:0731-
22625877
邮 箱:@***
传 真:0731-28431879

 

 


原标题:2016年湖南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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