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承办201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速录师》考试,根据河南省职业统一鉴定统考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等级
第一类:速录员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第二类:速录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二、鉴定时间
本次职业技能鉴定时间为2016年12月中旬。
三、报考条件
考生可以直接报考速录员(五级)和速录师(四级)两类。报考速录员(五级)须年满16周岁,报考速录师(四级)须年满17周岁。
四、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现场资格审核
1、考生个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A.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速录师》考试报名申请表 。
B.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一份。
C.报名时需提交个人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背景应为淡蓝色,图像为24位RGB真彩色,JPG格式,宽高像素比例建议为118PX:146PX)。照片电子版发送至@***,以考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件号命名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0 kB,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速录考试+考生姓名”。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确认,或影响考生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1号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行政楼628办公室。
五、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5至2016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六、费用
速录员(五级)130元/人(含职业技能鉴定费125元/人,报名费5元/人), 速录师(四级)150元/人(含职业技能鉴定费145元/人,报名费5元/人)。
七、考试地点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1号教学楼1114室。
八、报名联系人
王老师 手机号:办公电话:69970177
苏老师 手机号:办公电话:69970177
张老师 手机号:办公电话:6997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