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办法: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中专招生改革新政策,初中毕业生可以考试亦可以免试入学,我校实行考试与免试相结合的方式。凡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同学要到我校学习,为确保录到我校,考生(家长)可采取以下两个办法 :一是填报中专校志愿时请在“第一志愿”栏填写“省商务学校”;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只报我校一个志愿。并将姓名、考号告知我校,我校承诺保证录取。学校代码6842。如不愿参加考试,学生可持初中毕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免试入学,学生可直接到校报名。也可网上报名。我校统一到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
2、招生对象及学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制一年半。
3、报考时间:我校随时接待要求入我校的学生,随时交费注册,领取录取通知书,即视为已被录取。学校春季3月10日新生统一开学,秋季8月6日新生统一开学。当日在哈尔滨火车站和哈尔滨东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站。如未能及时报到,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办联系,以便补录。
4、免学费:根据国家政策,①所有农村(含县镇)的学生免学费;②涉农专业的学生免学费;③城市非涉农专业的学生10%免学费。
5、助学补助:根据国家政策,一、二年级学生享受每人4000元的助学补助:①涉农专业的全部学生;②非涉农专业15%的学生享受;③特困地区的学生全部享受助学补助(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
6、在校奖励:学生在校期间,按学校评定标准享受奖学金及各种技能评优奖励。优秀学生可参加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享受应有的待遇。
7、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毕业生享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统招中专毕业生的一切待遇。由省教育厅统一电子注册并颁发毕业证,并由省教育厅颁发就业报到证,具有干部身份。
8、通用岗位技能证: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省劳动管理部门及有关行业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专业技能考试,并颁发社会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校期间可同时拿多种岗位技能证。
9、在校期间提高学历:入学后可同步报考对口专业大专、本科,由学校统一报名、录取、教学,毕业时拿双证。
10、保升学:毕业时可对口报考统招的高等院校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继续学习,黑龙江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获奖者保送本科及专科院校就读。我校与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建筑职业学院、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实行自主招生,升学率达99%以上。推荐保送学生上本科:多年来,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山西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分别开设了师资本科班,招生形式为推荐保送我校毕业生上统招本科,我校每年有部分指标并有部分学生被录取。这为我校中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开辟了一条新的良好途径。
11、保就业:学校各专业均负责就业(一次就业率99%以上)。各专业均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委托“订单”培养单位、就业基地等。主要就业地点在哈尔滨、北京、上海、深圳、大连、青岛等大中城市。
12、出国留学:学校已与加拿大魁北克省教育局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办学关系。学生可在加拿大魁北克省职业学校学习,学习结束后可申请移民。学生亦可到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等国留学。
学校春季3月10日新生统一开学,秋季8月6日新生统一开学。当日在哈尔滨火车站和哈尔滨东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站。如未能及时报到,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办联系,以便补录。
凡有意报考我校的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请从即日起与我校招生办联系。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有专人负责接待及电话咨询。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496号(乘74、55、90、76、33、93、27路在宏南街下车,乘84、51、19、116、105、120、121、89、206、53路在南直商城下车,乘6路、地铁1号线在桦树街站下车)。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尚国华: 陈 颢 :
王福林: 李艳梅:
黄继新: 武裕丰:
于洪亮: 王 红:
招生办电话:0451-57624287(传真)0451-57624633
邮 编:150056
学校网址:Http://www.***
电子信箱:hlgx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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