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发放明细表》
填 表 说 明
1、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
2、助学金汇总表、发放明细表:按一等、二等、三等顺序填写
3、家庭地址写到省、市、县或镇(不用写到区或村)
4、姓名、身份证号填写时不能有空格;
5 、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头的学年度填写2015年度;申请日期:2015年10月23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申请日期为:2015年10月22日
入学时间:2015.09(按照所属入学年份填阴影里的年份)
6、“学校”、 “专业”、“民族”等要填写全称,如“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会计与审计”、“汉族”等;没分班的专业“班”前面空着。
7、“基本情况”栏目
①“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半角”.”,格式为“XXXX.XX”,如:2015.09
②“身份证号码”如果后一位是字母,须大写;
③“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④“联系电话”填写正常使用中的手机号码。
8、“家庭经济情况”栏目
“家庭户口”和“认定情况”里A、B选项,纸质稿上用打勾方式选择,电子稿采用在选项上加下划线方式选择。
9、“申请理由”栏目
直接在表格上详细填写申请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不用附页说明。
10 、《申请表》的所有内容填全,电子表格预览后再上交,身份证和电话号不要是乱码,并都在一页,电子表格需粘电子照片,下载的表格需手工填写,并粘照片。
1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习成绩中填2015-2016学年度 科目和成绩
12、银行卡或存折必须是学生本人名开户的农业银行,注明开户行名称
上交材料说明
(纸质材料用A4纸复印,唯有身份证复印两份)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需要复印在一张纸上
2、《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低保证复印件),需要县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县民政局、区民政局、农场民政局),调查表日期为2016年7月以后
3、户口簿的首页和学生所在页分开印
4、个人申请(必须是本人主动递交申请,格稿纸手写,500字左右)
5、在每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后附加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低保证复印件、③户口首页、④本人所在页复印件、⑤《校奖学金荣誉证书》、⑥手写稿个人申请
(按顺序装订 ),申请 “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材料需附“校奖学金荣誉证书”复印件
6、申请表均用黑色炭素笔填写,不得涂改。
7、上交材料:
纸质材料:《申请表》及附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另一份单独交;
电子版材料 :
(1)《申请表》 (每个人的申请表用“汇总表序号+姓名”命名)
(2)《国家助学金汇总表》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用“年级+专业”命名)
(3)《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明细表》(用“年级+专业”命名)
电子版材料每班以文件夹压缩后形式发送,文件夹、汇总表和发放明细表都以“年级——专业名称”命名,申请表以“顺序号——姓名”命名,汇总表中的内容用宋体12号字,发放明细表中的内容用宋体10号字。
以上材料按评选通知的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学生科陈颖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hljnkcy@***
黑龙江农垦管理干部学院
学 生 科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