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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日程表

  2015年12月31日10:19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日程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地点

备注

1

1028日11月15日

当地招生办报名

所在地招生办

考生完成

2

11日3月6日

填报志愿系统信息

单招志愿系统

考生完成

3

31日3月4日

当地招生办补报名

所在地招生办

考生完成

4

37日3月16日

报名资格审核

单招志愿系统

学院完成

5

317日3月18日

现场确认

学院

考生完成

6

319日3月20日

考(测)试

学院

考生完成

7

3月25日

公布考试成绩

单招志愿系统

学院完成

8

4月5日

公布录取结果

单招志愿系统

学院完成

 

 

提示:考生填写学业水平测试考籍号后,请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查询本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院将于201636日后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考生划入C类考试。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0]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招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依法有序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深入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秩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1、黑龙江省内符合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黑龙江省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历的复转军人。

3、报考A、 类的考生要求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成绩(外语只限英语、俄语)必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且有两个科目成绩达到 等级及以上;报考C类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同等学力(包括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或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复转军人不设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标准。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为2000名,分为A、 、C三个类别,包括44个专业及方向,在我院网站(http://www.***.cn)公布。

序号

专业名称

总计划

A

 

C

学费标准

(元/年)

1

建筑工程技术

150

150

 

 

6000

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60

60

 

 

6000

3

建设工程监理

40

40

 

 

6000

4

工程测量技术

10

10

 

 

6000

5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60

60

 

 

6000

6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水电技术方向)

30

30

 

 

6000

7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通风空调与制冷技术方向)

30

30

 

 

6000

8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55

55

 

 

6000

9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80

80

 

 

6000

1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消防及电气设计方向)

30

30

 

 

6000

11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电气设备安装及自动化方向)

30

30

 

 

6000

12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70

70

 

 

6000

13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楼宇设施维护技术方向)

30

30

 

 

60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

 

10

10

6000

15

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方向)

30

 

15

15

6000

16

软件技术

40

 

20

20

6000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35

 

20

15

6000

1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互联方向)

40

 

20

20

6000

19

建筑设计

20

20

 

 

6000

20

城乡规划

10

10

 

 

6000

21

古建筑工程技术

20

 

20

 

6000

22

园林工程技术

20

 

20

 

6000

2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0

 

50

 

9000

24

建筑室内设计

20

 

10

10

9000

25

家具设计与制造

20

 

10

10

9000

26

建筑经济管理

70

 

70

 

6000

27

市场营销

50

 

35

15

6000

28

物流管理

30

 

20

10

6000

29

会计

30

 

20

10

6000

30

建设工程管理

70

 

70

 

6000

31

工程造价(建筑安装方向)

20

 

20

 

6000

32

工程造价(土建与装饰方向)

50

 

50

 

6000

33

物业管理

30

 

30

 

6000

34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0

30

 

 

6000

35

市政工程技术

100

40

60

 

6000

36

给排水工程技术

40

40

 

 

6000

37

环境工程技术

40

20

20

 

6000

38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混凝土生产技术方向)

70

60

 

10

6000

39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0

50

 

 

6000

40

数控技术

35

30

 

5

6000

41

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工程技术方向)

50

40

 

10

6000

42

旅游管理

90

20

40

30

6000

43

酒店管理

95

20

40

35

6000

44

服装设计与工艺

50

15

20

15

6000

 

合计

2000

1070

690

240

 

 

注:1、考生不得跨类别兼报专业,填报志愿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与泰国易三仓大学达成学分互认,在本校完成相应学分后,可免试到易三仓大学相应专业读取本科文凭,并有机会到欧美相关院校继续深造,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三、报名

1、根据省招办要求,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由生源地区(县)招生办负责受理,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1月15日,补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4日。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省招生办负责审定。

2、考(测)试费用为300元/人(按黑教联[2007]1号文件执行)。

3、考生在当地招生办报名后,须在我院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和技能专长项目,系统开通时间2015年11月15日-2016年3月6日,网址:

4、考生本人须在2016年3月17日—18日工作时间内到我院招生办现场确认、缴纳考(测)试费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1、我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办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命题、试卷印刷及考务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安排。

2、报考A、 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思辨能力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分为A类综合(数学40分、物理40分、化学40分、外语30分)、 类综合(数学40分、历史40分、地理40分、外语30分);思辨能力考试满分50分;技能专长测试(体育类:田径、篮球、游泳;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满分为100分;

报考C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计算机技能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50分(数学50分、语文50分、外语50分);计算机技能考试满分50分;技能专长测试(体育类:田径、篮球、游泳;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满分为100分;

3、报考不同类别的考生考(测)试分别参照《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课综合考试考试大纲》、《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思辨能力考试大纲》、《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计算机技能考试大纲》及《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技能专长测试大纲》。

4、考试日程及内容:

考(测)试内容

考(测)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测)试形式

文化课

(A 、C类考生)

20163月19日

900——11:00

120分钟

笔试

思辨能力

A、 类考生)

20163月19日

1400——15:30

90分钟

笔试

计算机技能

C类考生)

20163月19日

1400——15:30

90分钟

笔试

技能专长测试

(A 、C类考生)

20163月20日

800——12:00

按实测要求

测试

20163月20日

1300——17:00

5、考(测)试地点:田径及篮球技能专长项目在哈尔滨体育学院田径馆和篮球馆测试,其他考试科目及测试项目均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考(测)试。

6、考(测)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2016年学院单招准考证参加考(测)试。

五、阅卷、核分

单独招生考试的阅卷、核分工作,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

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进行,4月份学院向省招考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考生需参加完全部考(测)试科目且总分达到150分及以上具备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3、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4、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技能专长测试成绩、思辨能力(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文化课综合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5、录取过程中不进行跨类别专业调剂。

7、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黑龙江省招考办的相关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8、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451—85915000 85915700

纪检电话: 0451—85915511 85916370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 

电子信箱:hjzyzsb@***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已阅读报名须知
身份证号:(如果身份证尾号是x,请输入小写x)


原标题:2016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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